关于对全县春耕生产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7

为了及时了解各乡镇春耕备耕情况,督促落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措施,经县委、县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全县春耕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3月17-20日 

二、督查人员

督查组人员及督查乡镇

督查乡镇

督查负责人

督查人员

洣水镇、大浦镇、石滩乡

侯灵平、谭金生

李柏生、袁  柯

南湾乡、草市镇

唐飞跃、单国香

董柏平、肖文华

蓬源镇、杨桥镇

阳洪科、刘正湘

颜祝生、刘  丹

霞流镇、新塘镇

段社荣、陈柏青

胡冬华、康国顺

吴集镇、甘溪镇、荣桓镇

阳洪涛、赵晓春

段宗云、谭长水

石湾镇、三樟镇、白莲镇

李志康、丁荣华

李斌志、肖国华

高湖镇、杨林镇

叶铁军

刘运中、胡顺青

三、督查内容。

1、2015年种粮大户奖励资金。由乡镇填写的农户身份证号码和一卡通号码要求在15号前送到县农业局粮油站,对没有及时上报的,必须催促在20日前送达,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乡镇负责。

2、督查乡镇按照衡农联【2016】1号文件及时开展2016年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的核定工作,具体操作见文件。

3、今年3月10号县委、县政府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后,今年粮食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及部署情况,重点地段责任是否落实到人、高产示范片落实的村组及人员、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

4低隔项目实施乡镇早稻种子发放情况。发放到农户数量、消毒剂和技术资料配备情况、种子发放开支情况、种子档案建立情况。

5、精准扶贫工作队进队情况。

四、督查方法。由各督查组深入乡镇、村组,通过查阅汇报材料、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实地调查3-5户农户等方式,督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指导,督查完成后每组形成书面材料,在21号前向局党组汇报,督查结果将向全县通报。

五、车辆安排。由县农业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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