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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7
为了及时了解各乡镇春耕备耕情况,督促落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措施,经县委、县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全县春耕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3月17-20日
二、督查人员。
督查组人员及督查乡镇
督查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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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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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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洣水镇、大浦镇、石滩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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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灵平、谭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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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生、袁 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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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湾乡、草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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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飞跃、单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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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柏平、肖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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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源镇、杨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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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洪科、刘正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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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祝生、刘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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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流镇、新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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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社荣、陈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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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冬华、康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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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集镇、甘溪镇、荣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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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洪涛、赵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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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宗云、谭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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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镇、三樟镇、白莲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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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康、丁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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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志、肖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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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湖镇、杨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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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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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运中、胡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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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督查内容。
1、2015年种粮大户奖励资金。由乡镇填写的农户身份证号码和一卡通号码要求在15号前送到县农业局粮油站,对没有及时上报的,必须催促在20日前送达,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乡镇负责。
2、督查乡镇按照衡农联【2016】1号文件及时开展2016年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的核定工作,具体操作见文件。
3、今年3月10号县委、县政府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后,今年粮食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及部署情况,重点地段责任是否落实到人、高产示范片落实的村组及人员、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
4低隔项目实施乡镇早稻种子发放情况。发放到农户数量、消毒剂和技术资料配备情况、种子发放开支情况、种子档案建立情况。
5、精准扶贫工作队进队情况。
四、督查方法。由各督查组深入乡镇、村组,通过查阅汇报材料、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实地调查3-5户农户等方式,督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指导,督查完成后每组形成书面材料,在21号前向局党组汇报,督查结果将向全县通报。
五、车辆安排。由县农业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