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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7-01-05
东农业通 [2017] 01 号
关于深刻吸取“11.24”江西丰城等事故教训持续深入推进当前全局安全生产“三大行动”的紧急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主要领导要求,现就切实加强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三大行动”紧急通知如下:
一、引以为戒,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局机关各股室、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杜家毫书记、许达哲省长等领导同志近期作出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做好当下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践行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的生动体现。要坚持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作今天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把风险隐患当作事故对待,倍加警醒、倍加重视、倍加抓实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吸取教训,突出重点深化“三大行动”。局机关各股室、各相关单位要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和“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局分管领导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四不两直”模式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要做到真抓、真查、真改,确保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行动”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
责任领导:段社荣
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局属各单位 单位负责人
检查督查重点:要对各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督促加强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要听取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并查阅安全生产台账。
(二)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李志康
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陈绪维
检查督查重点:要对农产品进行检测抽查,加大生产、收购、储运等环节监测抽检力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
(三)要加强粮食安全生产监管。
责任领导:谭金生
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粮油站 董柏平
检查督查重点:要对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在耕种、病虫害防治、收割、储存、运输等全过程的安全隐患检查与指导,防止粮食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责任领导:丁荣华
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农业执法大队 刘立坚
检查督查重点:要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顿,加强大案要案查处。
(五)要加强农业企业监管。
责任领导:赵晓春
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产业化股 文小霞
检查督查重点:要对各农业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检查,督促加强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要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并查阅安全生产台账。
(六)要加强局建筑工程监管。
责任领导:阳洪涛
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局办公室 傅芳芳
检查督查重点:是否合法合规在建工程建设程序;是否已按规定履行安全“三同时”审查;是否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要严格督导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操作规程作业,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施工方法或者简化工序流程,急功近利,违背科学规律搞“大会战、抢进度”、随意压缩工期。
三、落实责任,分头严把安全生产关。局机关、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政领导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落实“一岗双责” 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分工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不留虚位,不留死角,层层防范、分口把守,力求年末岁初各项工作不松劲、不懈怠、不断档。要对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进行再督促、再落实,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四、防患未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局机关、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冬季生产作业、行车、用气、用电、取暖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滚动播发安全生产提示警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隐患、处置初起险情和逃生自救能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特殊时段和节点,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和事故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要及时有效应对、科学处置。
衡东县农业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