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业通[2017]16号
衡东县“双百”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配合县委、县政府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建立良好道德规范,构建共有精神家园,树立和宣传一批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爱护环境,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的基层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凝聚时代正能量,努力形成“弘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社会新风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各村(社区)中评选出一百户最美庭院、一百名最美“乡贤”,现就“双百”系列评选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各乡镇在“星级文明户”中推荐的方式,深入挖掘一批群众身边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爱护环境的优秀家庭、优秀人士,通过先进人物的感召力和感染力,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争做先进典型,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文明幸福新衡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范围、名额和条件
1、评选的内容:(1)最美庭院;(2)最美“乡贤”。
2、评选范围和名额
“最美庭院”的评选范围为:各乡镇从本乡镇的“星级文明户”中推荐,共推选100户“最美庭院”。
最美“乡贤”的评选范围为:各乡镇从本乡镇的“星级文明户”中推荐,共推选100户最美“乡贤”。
3、评选条件
(1)、“最美庭院”评选条件: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观赏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有一定面积的绿化。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2)、“最美乡贤”评选的条件:
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群众认可,热心公益,工作能力强。
否决条件:
3年内,凡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刑事案件、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环保污染事件、“黄赌毒”丑恶现象、邪教活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列为推选对象。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评选推荐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人员推荐采取乡镇推荐方式,名单确定后及时上报县农业局办公室。
四、评选步骤和要求
此次活动通过乡镇推荐、评委评定、事迹展示等步骤开展。
1、乡镇推荐。按照隶属关系,采取组织推荐、逐级评选的方法进行。参加“最美庭院”、最美“乡贤”评选的家庭和个人,由所在乡镇推荐建议人选。参评人选名单必须在乡镇公示7天后上报。
2、评委评定。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由县成立的评审组,对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组织审查、考察, 按评选条件择优评选出结果。
3、事迹展示。对评选出的最美乡贤、最美家庭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专题报道。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乡镇要把“双百”系列评选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上下联动,使评选过程,成为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我县蓬勃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重在示范引领。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在镇政府网站开辟专栏,深入宣传先进事迹,通过“小人物”折射出“大感动”,形成鲜明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党员积极支持、群众踊跃参与的浓厚氛围。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村、组、单位等基层单位,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先进典型推荐和评选出来,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衡东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