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东县2018年发展优质稻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衡东县2018年发展优质稻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

 

 

 

 

 

 

 

衡东县2018年发展优质稻生产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改善粮食生产结构,增加农民收益为目的,根据2018年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18〕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根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基地建设为重点,增加中高档粮食有效供给,促进我县粮食产业发展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散户种植向规模化生产、生产主导向品牌引领转变。大力推广和发展优质稻生产,改善粮食生产结构,增加农民收益。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在全县17个乡镇选择环境良好、无污染、镉含量低的水稻田创建18万亩高档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各乡镇具体任务数见附件),在霞流、大浦、石滩、洣水、白莲、高湖等六个种植优质稻习惯好的乡镇建设标准化高档优质稻生产示范基地10万亩。每个乡镇的高档优质稻生产做到“统一品种、统一生产模式、统一技术规范和统一指导服务” 四统一。重点引进推广晶两优534、晶两优1468、隆晶优1号、隆晶优2号、泰优390、泰优98、鹏优6377、兆优5455、兆优5431、桃优香占等米质达到国标二级以上高档优质稻杂交品种,以及玉针香、华润2号、湘晚籼17号、农香24等米质达到国标一级的优质稻常规品种。实现好种出好谷、好谷产好米、好米卖好价,确保农民每亩增收200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局、商粮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优质稻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质稻生产规划、组织、调度、督促考核等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优质稻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优质稻生产责任。

(二)加大财政投入。为了推动高档优质稻全县大面积种植, 充分利用今年省农委发展湘米产业工程项目资金通过政府公开招标形式采购一批优质稻种子,用于示范带动全县优质稻种植的推广与普及。同时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拿出50-100万元用于奖励本县优质优价优先收购优质稻谷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

(三)落实惠农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在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优先发展优质稻种植的种粮大户的扶持,对申报2018年耕地流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0%以上的,从技术、物质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

(四)全力推进绿色引领,发展生态农业。调优高档优质稻耕作模式,合理搭配中晚稻品种;避免单双季稻混种,减少病虫害的桥梁田;推广“高档优质一季晚稻+油菜(蔬菜、绿肥等)”水旱轮作,实现养地与用地有机结合。发展生态种养模式,将高档优质稻种植与“稻虾(蛙、鱼、蟹、鸭等)”综合种养推广有机结合。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及物化产品,广泛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推广高效植保器械;发展绿肥种植,改善地力。

(五)着力推进产销对接和品牌建设。建立健全产业发展链条,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大户、家庭农场)”的高效模式,构建加工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共同体,让加工企业、农户都吃上定心丸,确保优质优价目标落地见效。推广“一片一种一式”, 实现一个适宜规模的生产区域内种植品种一致、种植模式一致。同时,确保每一个高档优质稻生产基地对接一家优质稻种子企业和一家稻米加工企业,实现种子企业、加工企业和农户三方三赢互利,达到确保品种、技术、订单和措施到田到户四个落实目的。着力推进品牌建设,依托行业协会和优势企业,培育品质好、叫得、占有率高的知名品牌,以品牌知名度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和引导粮食加工企业进一步提升品牌经营水平,改良生产工艺,优化包装设计,加强品牌推介,讲好品牌故事,扩大品牌影响。

(六)加快培育种植优质稻的新型种粮主体。大力扶持培育发展优质稻生产的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和家庭农场,以发展优质稻种植为重点,开展适度规模粮食生产和经营。各乡镇要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抓手,优先培育发展优质稻生产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做好耕地流转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申报工作,并于4月底前完成汇总建档,报县农业局备案。对申报2018年耕地流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优质稻种植面积必须达70%以上,其中申报市级和省级的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优质稻种植面积必须达80%以上。

(七)加强技术指导,做好帮扶工作。联合粮油、植保、土肥、种子管理等技术部门,对优先发展优质稻种植的种粮大户进行培训和技术服务;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肥药、新器械的推广应用和普及,强化对重点地段、重点对象的指导和服务。

(八)加强现场核查和督查考核。加强现场核查和督查考核,确保优质稻生产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一是不定期开展现场核查。由县农业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片对耕地流转面积100亩以上、以发展优质稻生产为重点的种粮大户,不定期在从早稻育秧开始到晚稻收割前的时间段到各乡镇各村组现场核查。二是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优质稻生产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优质稻生产组织领导、优质稻生产播种面积、解决优质稻生产政策落实及优质稻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全年计划开展优质稻生产专项督查6次以上,每次督查都要评比站类,并通过粮食生产督查通报、手机短信、电视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把发展优质稻生产纳入对乡镇粮食生产工作一项重要指标进行综合考核。

 

附件:各乡镇高档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分解表


附件:

 

各乡镇高档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分解表

 

序号

乡镇名称

水田面积

(亩)

优质稻面积(亩)

中稻面积

晚稻面积

1

霞流镇

36532

3000

20000

2

白莲镇

23612

2000

8000

3

大浦镇

44453

3000

13000

4

新塘镇

25336

2500

6000

5

石滩乡

39926

2000

9000

6

水镇

37725

4000

10000

7

吴集镇

72432

6000

12000

8

三樟镇

35888

3000

7000

9

石湾镇

22147

2000

6000

10

杨桥镇

26417

4000

7000

11

蓬源镇

24455

3000

8000

12

荣桓镇

21744

4000

8000

13

高湖镇

28009

3000

5000

14

南湾乡

9496

2000

1500

15

草市镇

37081

4000

5000

16

杨林镇

18943

1000

3000

17

甘溪镇

16931

1000

2000

 

合  计

521127

49500

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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