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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5-09-21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资料
1、地名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地名普查的目的和意义:调查地名基本情况,规范地理实体名称,设置地名标志,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开展地名普查,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地名普查的任务
地名普查的任务是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四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3、地名普查的范围
地名普查的范围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外的全国所有陆地国土(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涉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地名普查总体要求
地名普查总体要求:科学安排部署,保证普查质量,确保普查安全,加强成果应用。
5、地名普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
地名普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
6、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就是要充分利用普查获得的全面、准确、权威的地名信息和数据,开发研制生产多层次、多种类、可满足不同需求的地名公共服务产品,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这些公共服务产品主要包括:地名图(集)、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综合类工具书;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等专科类工具书;地名故事丛书等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各类地名出版物;地名公共服务网站(地名查询系统);地名触摸屏;问路电话;导航产品;地名文化遗产宣传片等。
7、地名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从
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等工作。
宣传口号
地名普查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国情调查
深入开展地名普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地名普查,人人有责
参与地名普查,履行公民义务
地名普查人人参与,规范地名人人使用
爱护地名标志,建设文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