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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5-12-10
社区居委会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一、便民服务方面(项目总分25分)
(一)服务中心建设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
服务设施到位 | 服务中心硬件建设 | 1、 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5分) 2、 社区服务站只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3块牌子(0.5 分) 3、 统一标识,做到社区标识、外墙装饰、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宣传栏目“五统一”。(0.5 分) | 1、 用房面积不达标扣5分。 2、 不规范扣0.5分。 3、 没有标识或标识不规范扣0.5分 | 6 | |||
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建设 | 1、 便民服务大厅设在一楼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 1分) 2、 便民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公示以下内容:社区主旨口号、社区组织架构图、工作人员信息、办事流程、工作制度。( 1分) 3、 便民服务大厅设置合理,整洁规范、配备电话、电脑、复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配有休息椅子,并摆放国家惠民政策等有关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公开投诉电话。( 1分) | 1、 便民服务大厅面积不达标扣1分。 2、 公示不完善扣1分。 3、 设置不合理或缺少相关服务设施扣0.5分;缺少宣传资料或未公开投诉电话扣0.5分。 | 3 | ||||
社区工作用房、社区居民活动用房建设 | 配备完善的社区居民议事室(党群活动室)、警务室、调解室、文体活动室、社区组织活动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公共卫生室、图书阅览室、社会工作室、慈善物品保管室、综合性的多功能室(市民学校、社区远程教育站点、网格管理监控中心功能齐全,布局合理。( 1分) | 基本硬件覆盖不全扣1分 | 1 | ||||
服务人员到位 | 1、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日常管理责任人、工作职责明确。(0.5 分) 2、除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外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在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办公服务,配置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0.5 分) 3、社区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的考勤制度。(0.5 分) | 1、责任不明确扣0.5分。 2、人员配备不足扣0.5分 3、缺考勤签到表或长期有3人以上缺勤记录扣0.5分 | 1.5 | ||||
服务制度到位 | 1、建立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制、及时服务评价制、服务承诺制、考勤制度、信息上报、例会制度、学习培训等八项制度。(0.5 分) 2、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工作制度等上墙公开,实行挂牌亮名办公,设置人员去向牌,接受群众监督。(0.5 分) 3、服务窗口有服务内容受理台账,实现工作人员“一人一簿”,对服务内容进行办件情况统计和纪律督查。( 1分) 4、居务公开栏设置标准,公开内容齐全,公开及时,张贴规范。( 1分) | 1、缺少上述制度扣0.5分。 2、缺少上述内容扣0.5分 3、无相关台账扣1分,记录不详细扣0.5分。 4、未公开扣1分,公开不规范扣0.5分 | 3 | ||||
服务功能到位 | 社区基本公共服务 | 1、面向全体社区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邮政服务、科普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服务项目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设立相应服务窗口。(1 分) 2、实现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开通居民服务热线(1 分) | 1、公共服务项目进窗口少一项扣0.5分。 2、公共服务没有实现“一站式”办理扣0.5分;未开通居民服务热线扣0.5分。 | 2 | |||
社区便民服务 | 通过培育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协会,依托社区服务热线、便民服务手册等,整合社区商业服务资源,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满足居民生活需求。(1 分) | 根据社区汇报情况视情况扣分。 | 1 | ||||
社区志愿互助服务 | 培育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有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有已登记注册社区志愿者,每个社区有2个以上志愿服务项目,有9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1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1分) | 队伍建设数量不到扣1分,没有活动记录或照片扣1分。 | 1 | ||||
社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 | 社区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实行“七有”标准,即有场地、有设备、有桌椅、有网络、有站牌、有制度、有管理员。( 1分) | 无达到七有标准,扣1分 | 1 | ||||
(二)社区自治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社 区 自 治 | 1、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应制定成册,发放到户,并在社区显著位置进行宣传公示。(1 分) 2、猩缜用翊砘嵋橹贫龋缜せ嵋橹贫龋炒怼⑷舜蟠怼⒄绷抵贫龋缜咽褂霉芾碇贫龋缜率褂霉芾碇贫取?/SPAN>( 0.5分) 3、社区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协商会议,对社区“两委”成员、服务站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民主评议。(2 分) 4、全面推行“四会四议”工作法。( 1分) 5、社区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相关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公示公开。( 1分) | 1、无相关手册扣1分,未宣传公示扣0.5分。 2、无上述制定扣0.5分。 3、没有召开上述会议扣2分,少于上述数量扣1分。 4、没有实行“四会四议”,无记录扣1分。 5、社区工作经费,未转款专用,有挪用现象,扣1分,未公示公开扣0.5分 | 5.5 |
二、社区党建工作(项目总分20分)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社 区 党 建 工 作 | 1、党组织核心地位突出,“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党组织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每年召开4次以上会议,有会议记录,研究党建工作。 (3 分) 2、党内统计情况清楚,对流动党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困难党员、党员志愿者队伍分类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国有改制、关停破产企业移交的党员接收、管理到位。(1 分) 3、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较好,党员作用发挥较好,组织开展设岗定责、党内帮扶等活动。( 3分) 4、深入开展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 3分) 5、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项目。(3 分) 6、走访联系群众,对社区居民走访面在80%以上,并实行老党员、孤寡老人、特团户、上访户、留守儿童“五必访”,建有社区民情台账,每个工作人员都记有民情日记。(3 分) 7、自治组织机构健全,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有居民自治章程,上墙内容规范,成立议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运转正常;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实行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每半年公开一次。( 4分) | 1、社区班子结构不合理,酌情扣分;无工作计划或无年终总结扣2分,党建活动少,酌情扣分。 2、未建台账或更新不及时扣1分。 3、党员活动少,党员参与率低,无活动记录的扣3分;记录不齐全,酌情扣分。 4、未开展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扣3分,活动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5、未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项目,扣3分。信息不完善,扣1分。 6、无走访记录扣1分,无民情台账扣1分,无工作人员民情日记扣1分。 7、重大事项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未实行党务、居务公开,酌情扣分。 | 20 |
三、民政事务与社会救助类(项目总分20分)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民 政 事 务 与 社 会 救 助 类 | 1、开展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 4分) 2、在乡镇指导下开展低保年检年审、动态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的落实;低保家庭材料整理、登记、备案。( 3分) 3、定期组织低保户开展公益活动。( 2分) 4、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公示。( 2分) 5、殡葬改革、社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2分) 6、办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2分) 7、残疾人档案的建立、服务及需求,各类助残补贴的发放。( 1分) 8、优抚对象的动态管理。(1 分) 9、定期走访慰问残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家庭实际困难。( 2分) 10、慈善募捐物品接收,按照上级和社区党组织要求组织募捐。( 2分) 11、协助地名办做好小区门牌、栋牌编码工作。( 2分) 12、按时完成民政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2分) | 1、未对社会救助申请对象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程序,每发现一例,扣1分。 2、未开展低保年检年审扣3分;资料整理不完善,每发现一例,扣1分。 3、未组织低保户开展公益活动扣2分,缺少活动记录、照片扣1分。 4、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公示程序不到位,每发现一例,扣1分。 5、未执行上级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社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政策扣2分。 6、未执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扣2分。 7、未建立社区残疾人档案,扣1分。 8、未建立优抚对象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扣1分。 9、未开展走访慰问残障人员扣2分。 10、慈善募捐物品接收管理不善,存在丢失等情况,扣1分;未按上级和社区党组织要求组织募捐活动此项不得分。 11、未及时整理小区门牌、栋牌编码资料扣1分,编码资料不规范扣1分。 12、未及时完成民政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酌情扣分。 | 20 |
四、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类(项目总分10分)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人 力 资 源 与 社 会 保 障 类 | 1、负责社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 3分) 2、受理审核、监督、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1分) 3、搜集、报告社区就业岗位信息。(1 分) 4、社区居民医保、社保、养老等保险的收缴。( 2分) 5、社区就业、创业引导、失业人员就业培训、服务工作。( 1分) 6、人社系统其它相关服务工作。2 分) | 1、社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程序不到位糠⑾忠焕?SPAN lang=EN-US>1分。 2、对社区人员审核、监督、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不到位,酌情扣分。 3、未开展搜集、报告社区就业岗位信息,酌情扣分。 4、未对社区居民医保、社保、养老等保险进行收缴,扣2分。 5、未开展社区就业、创业引导、失业人员就业培训、服务工作活动扣1分。 6、未及时完成人社系统其它相关服务工作,酌情扣分。 | 10 |
五、人口计生与公共卫生类(项目总分10分)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人 口 计 生 与 公 共 卫 生 类 | 1、按规定受理社区人员一孩生育证、再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申请,按要求查证验证并出具相关计生证明。( 1分) 2、配合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居民卫生保健工作。( 1分) 3、采集、上报全员人口基础信息、服务管理变更信息、流动人口信息(含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节育措施变更、流入、流出等信息)。( 1分) 4、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核查;育龄妇女(含流动人口)孕检服务管理工作;存档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 2分) 5、社区户籍居民及流动人口出生监测核查;育龄妇女卡片管理;辖区内婴幼儿保健免疫工作。( 1分) 6、受理独生子女父母特别扶助和奖励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等申请。(1.5 分) 7、走访慰问帮扶计生困难家庭。( 0.5分) 8、月、季、半年、全年计生报表报送(户籍、流动)。( 0.5分) 9、计生卫生工作总结、归档工作。( 0.5分) 10、人口计生与公共卫生系统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1分) | 1、未开展上述业务扣1分。 2、未配合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居民卫生保健工作扣1分。 3、采集、上报全员人口基础信息、服务管理变更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等信息不完善,扣1分。 4、未开展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核查;育龄妇女(含流动人口)孕检服务管理工作;存档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扣2分。 5、未开展社区户籍居民及流动人口出生监测核查;育龄妇女卡片管理;辖区内婴幼儿保健免疫工作扣1分。 6、未受理独生子女父母特别扶助和奖励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等申请扣1.5分。 7、未走访慰问帮扶计生困难家庭,没有相关记录,扣0.5分。 8、未按月、季、半年、全年计生报表报送(户籍、流动)信息扣0.5分。 9、未完成计生卫生工作总结、归档工作扣0.5分 10、未及时完成人口计生与公共卫生系统其它相关服务工作,酌情扣分。 | 10 |
六、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类(项目总分10分)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社 区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 1、社区环保宣传、监督工作;( 1.5分) 2、环境卫生维护监督检查、公共设施维护监督检查;( 1.5分) 3、社区人防、物防、技防等消防工作的具体组织;( 1分) 4、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登记管理;(1.5 分) 5、禁烟限爆工作。( 1.5分) 6、配合司法部门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 1分) 7、提供法律咨询,为困难居民提供法律援助;( 1分) 8、重大动物疫病登记、管理、宣传;( 0.5分) 9、特殊时期应急值班巡逻组织。( 0.5分) | 1、未开展社区环保宣传、监督工作扣1.5分。 2、未开展社区环境卫生维护监督检查、公共设施维护监督检查工作扣1.5分。 3、为开展社区人防、物防、技防等消防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扣1分。 4、未开展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扣1.5分。 5、未开展禁烟限爆宣传活动,无记录、照片信息扣1.5分。 6、未配合司法部门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扣1分。 7、未提供法律咨询,为困难居民提供法律援助信息扣1分。 8、未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登记、管理、宣传工作扣0.5分。 9、特殊时期未开展应急值班巡逻组织扣0.5分。 | 10 |
七、社区社会工作类(项目总分5分)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社 区 社 会 工 作 类 | 1、 社区工作信息报送;社区基本情况数据统计、上报;(1分) 2、 答复社区居委会监督询问。(1分) 3、 社区文化活动室管理;( 1分) 4、 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调研; (1 分) 5、 组织开展各类文化知识讲座。( 1分) | 1、社区工作信息报送不及时,未上报相关统计信息扣1分。 2、对社区居委会监督询问在7个工作日之内无答复扣1分。 3、文化活动室管理不规范,酌情扣分。 4、未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调研扣1分。 5、未组织开展各类文化知识讲座,酌情扣分。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