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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7
近日,我县县委、县政府下发文件决定对2014年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严明奖惩,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衡东建设成果。
一是重奖先进。在3月4日的县委农村工作会上,县人民政府对在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考核中的一类、二类乡镇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其中一类乡镇授予先进工作单位并通报表彰,共发放奖金35.5万元。
二是重罚火灾。对乡镇发生的火灾,按照过火面积每亩10元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由县财政从乡镇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中进行代扣,每半年扣罚一次。
三是严惩责任人。对发生森林火灾的村,要在电视上对包村干部通报到人。对发生过火时间4小时以上火灾,就要严格追究乡镇包村干部的责任;对发生过火时间6小时以上的火灾,就要严格追究乡镇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发生过火时间10小时以上的火灾,以及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就要严格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每发生一起火灾,县防火办要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班跟踪调查,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报县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火灾多发乡镇,实行重点乡镇管理,限期整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评奖评先、不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