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森林公安力推五举措确保清明森林防火平安

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4-10-16

清明节期间,衡东县天气较好,加之又值祭祀用火高峰,森林火灾隐患日益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认真打好清明防火攻坚战,县森林公安局力推五举措积极应对,通过积极工作,严防死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实现了全县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平安,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327日,县森林公安局召开全局民警会议,全面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并将所有警力全部下沉到一线,在原来的2个办案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配置,组建成3个办案组,明确划分管辖区域,实行责任包干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范围。

二是进一步深化宣传。清明期间,在电视台设立森林防火专栏,公开曝光森林火灾案件肇事者;在县城主要路口、公路沿线悬挂横幅25条,并新设置8块防火宣传牌;印发2万份《致全县人民一封公开信》,下发到重点林区各农户;组织出动宣传车辆10台次深入林区乡镇宣传森林防火,并充分运用短信平台,大力宣传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断提高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了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严控火源。清明期间,进一步加大对林区巡查工作力度,组织民警分片深入各乡镇林区,特别是坟墓集中区开展巡查,严防村民将火源带进林区。同时从42日起,组织专班人员,开展打击野外用火的专项行动,加强对野外用火巡查力度。

四是进一步强化值班。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清明期间,全体民警取消休假,所有民警的手机必须随身携带且24小时开机,进一步深化火情管控力度,掌握工作主动权。

五是进一步严化打击。清明期间的火灾案件,对肇事者的抓捕追究,建立联动机制,按照就近原则由各乡镇和派出所直接处置,需要移交的再移送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公安机关下沉所有警力,坚持做到侦查和扑救同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到处警及时,查案及时,打击有力;同时,对违反野外用火有关规定擅自在林区用火者,一律给予拘留。

据统计,清明节期间我县仅发生火情2起,均在半小时内快速处置,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防火整体态势平稳,实现了“平安清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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