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实施森林禁伐三年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8

为全面改善衡东县生态环境,确保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加快绿色衡东建设进程,促进衡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县下发东政办函〔201579号文件从2016年开始(201611日至20181231日),衡东县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森林禁伐三年行动,确保到2018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稳定在5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80立方米,湘江、洣水等重要生态区域,高速公路、铁路、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的林相明显改观,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县城品位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全县禁伐范围及面积: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省级公益林,永乐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65.9万亩,其中:公益林62.88万亩,商品林3.02万亩。

为强化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实施森林禁伐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衡东县森林禁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查全县实施森林禁伐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森林禁伐三年行动取得圆满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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