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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23
湖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
一、为推进森林分类经营,加强对省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区划界定的省级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或生态状况十分脆弱,对全省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三、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二)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意愿,维护林权的稳定性,保证已确立承包关系的连续性。四、省级公益林以林地为区划对象,但不包括辅助生产林地。五、省级公益林从下述范围择优区划界定:(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未区划界定为国家重点公益林的林地。(二)国家级森林公园和省级森林公园内未区划界定为国家重点公益林的林地。(三)生态型国有林场内未区划界定为国家重点公益林的林地。(四)库容在
二○○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