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清积案、解矛盾,送温暖、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24

 

 

 

 

 

东林发[2010]32

 

衡东县林业局关于开展

“清积案、解矛盾,送温暖、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

 

森林公安局,局机关各股室站,乡镇林业站,局下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信访维稳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局党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清积案、解矛盾,送温暖、办实事”主题活动。现就活动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的目标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活动,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和不稳定的因素,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为民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县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成立以局长李迪助为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活动从20107月至201011月底结束。

(一)集中排查阶段(7月)。各乡镇林业站和局下属各单位要对各自辖区里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底子,建立台账。一是要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对因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性纠纷、族群性纠纷等可能引起群体事件的隐患要作为排查重点,要深入村组每一个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明确责任,限期调处。党委成员包片分工负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限期化解调处。三是要建立台账,报送信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要建立台账、包案调处,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和调处信息,分期解决。

(二)集中调处阶段(8-11月)。要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11月底前化解率90%以上。一是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且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群众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要积极研究,推动解决;对坚持过高要求,要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工作。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协调化解。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村组调解、司法诉讼、仲裁等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涉及人数多、政策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采取通过听证等方式解决。三是对重点问题,领导包案化解。对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疑难杂症,要实行领导包案化解,落实“四包”责任制,对疑难杂症可要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清积案、解矛盾,送温暖、办实事”主题活动,是县委、县政府的重要部署,我们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此次活动抓好抓紧,党委成员包片,股室站长包乡镇,林业站包村组,决不允许互相推诿,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出发,促进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的解决。

(二)协调联动。目前正处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阶段,矛盾纠纷在所难免,群众信访无小事,要建立起全局干部职工齐参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畅通信访渠道,推动矛盾解决。相关股室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来访事项,党委成员要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化解活动深入开展。

 

2010 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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