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09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珍珠乡   林业站:

为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根据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东发〔2013 3号)文件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加强工作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严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得空岗缺岗,如需要外出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本单位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手机畅通。

(三)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等,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坚决杜绝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

(五)注重礼节、礼貌。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周到服务,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六)注重仪容仪表。做到衣冠整洁,讲究仪表,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上班。

(七)作风要正派。不准传播小道消息,不准随意攻击、诬陷、诽谤他人,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八)工作日中餐严禁饮酒。

(九)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签到制度和请示报告等制度。

(十)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并加强查岗,做好记录,及时请示报告有关问题。

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整改工作。近期内省、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专项治理组将组织明查暗访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将严肃查处。

 

 

                                   衡东县林业局                      

                                   2014 年9 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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