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通知公告
来源:安监股 发布时间:2017-04-28
东经科信发[2017] 号
2017年经科信局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实施方案
各规模企业:
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解决全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一年全面推进、两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以预防群死群伤事故为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探索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监督,依法规范、企业落实,突出重点、强化实效”的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通过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推进企业落实以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依法生产经营。推动企业树立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依法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安全责任到位。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要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安全投入到位。督促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四)安全培训到位。督促企业对包括外来作业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参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考核并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持证上岗。
(五)安全管理到位。推动企业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建立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各层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要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建档备案,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应当严格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程度高的特殊作业许可的安全管理。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六)应急救援到位。督促企业加强应急管理,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与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单位,要依法明确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应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高效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动员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全体员工深入学习领会本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其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建章立制阶段(5月2日—6月30日)。企业要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对照主体责任要求,认真查找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拉条挂账,逐项进行整改,突出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三)强化执法、督促落实阶段(7月1日—11月30日)。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明查暗访、计划执法和“双随机”抽查,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实行断电断水措施停产整改,消除隐患后再行启动生产。
(四)总结完善(12月1日—12月31日)。各企业要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衡东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