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经科信字[2017] 号
关于印发《衡东县经科信局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规模以上企业:
《衡东县经科信局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方案》已经我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18日
衡东县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衡东县安委会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特制定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到今年底,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载体,大力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以下简称“一单四制”),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分行业领域迅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实现“一单四制”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单四制”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责任要求,是省、市、县各级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坚守安全红线和底线、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措施,是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各企业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清除隐患、防控事故”的目标,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企业要明确1名联络员,名单于7月25日前报我局安监股。
三、工作步骤
7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安监股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拟定7月底召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建立清单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各部门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建立村级、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三)排查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各单位、各企业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安监股要详细分类统计,并按要求上报县安委会。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按照县安委会统一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新增隐患,及时销号已整改隐患,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形成隐患登记、交办、治理、销号工作闭环。
四、工作保障
(一)严格督查督办。要把贯彻落实“一单四制”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的重大督办事项,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生产经营单位不依法排查、报告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安监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责,在“一单四制”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年度考核和事故调查。要把“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内容,对不依法履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纳入“一单四制”管理、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加重追究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