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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行政审批服务股 发布时间:2020-03-04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疫情防控系列措施,根据中共衡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东法办[2020]2号文件精神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县疫情防控仍处在关键时期,形势依然严峻,但疫情防控越是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越是关键时期,越要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各企业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任务,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明确对象,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各复工生产企业在每天上班时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上班签到和外来人员进工厂前要登记和测体温,并管好“四类人员”,所有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必须集中隔离收治;所有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接触者必须排查到位,集中隔离;所有发热病人必须留观;所有发热病人的接触者必须单人单间居家隔离。做到追踪到人、一个不漏、登记建账、严格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即使核酸检测为阴性也要坚持完成14天的隔离观察,拒不配合执行的,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二、突出宣传重点,深入推进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重点宣传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涉及食品安全、劳动保护、应急消防、交通安全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复工后涉及企业和员工相关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法,我县翻印的衡阳市依法防控疫情十条措施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的政策意见等。
各企业要组织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网,全面发力,广泛宣传,确保防疫法治宣传对象全覆盖,切实提高职工及家属依法防控意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得到法治保障。在企业醒目的地方挂宣传横幅(二幅以上),每个生产车间必须张贴宣传标语,使大家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各企业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和统一部署上来,增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进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各企业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工作保障。要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有力的工作措施,把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
本通知自下发后,我局将对各有关企业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对待。
衡东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 年 3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