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经科信发〔2018〕06号
关于印发《衡东县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规模以上企业、下属各单位:
经局研究,现将《衡东县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衡东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3日
衡东县经科信局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安监局印发的《湖南省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安监函﹝2018﹞21号)、市安监局《衡阳市2018年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衡安办函﹝2018﹞14 号通知精神,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工贸行业2018年度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工贸行业开展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经验,切实查找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通过进一步深化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补齐“短板”,实现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提质升级。坚决杜绝工贸行业发生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治理范围
全县范围内存在铝粉、镁粉、锌粉、锆粉、钛粉、煤粉、面粉、淀粉、奶粉、血粉、鱼粉、骨粉、纺织纤维粉、纸粉、木粉、烟草、染料、橡胶、塑料粉、茶叶粉、棉花、糖粉等存在爆炸性粉尘危险作业场所的工贸企业。
三、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内容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四、方法步骤
(一)发动培训阶段(2018年3月—5月底)
1. 对全县企业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2、深入企业大力宣传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属地内所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学习《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有关标准规定的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
(二)企业自查自阶段(2018年6月—7月底)
1. 各类涉及粉尘防爆危险的工贸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对本企业认真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落实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保证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2、相关企业的整改工作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下达停产停业整改指令,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和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三)全面整改阶段(2018年7月——8月底)
对重点粉尘企业(如饲料生产企业、家具加工企业、涉爆粉尘金属加工企业、粮食生产企业、纺织企业等)和安全条件状况相对较差的涉爆粉尘企业进行整治,特别要对存在涉爆粉尘作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防雷电、粉尘清扫等重点问题和隐患要逐条排查,对所有涉爆粉尘作业场所有10人以上作业的企业要逐一核查,对确实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又无法整改的工贸企业,要及时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或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9月——10月底)
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全覆盖的要求进行验收。县安委办将按照不低于辖区涉爆粉尘企业20%的比例进行抽查验收,省安监局届时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县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全省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对全县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监管,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到人,对所有涉及粉尘防爆的工贸企业,特别是铝镁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摸排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要认真细致,切实做到有检查记录、有整改指令、有复查意见。对专项治理查处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彻底整改。
(二)坚持统筹兼顾
在工作中要使相关企业实现“四个明显提高”:一是促使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二是促使企业严格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三是促使企业全面改善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四是促使企业切实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全体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