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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全生产股 发布时间:2018-11-26
东经科信发〔2018〕28号
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规模以上企业、下属各单位:
经局研究,现将《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衡东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23日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县消安委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经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县安委会及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结合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工作实际,全面排查整治,突出防控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消防管理水平,确保经信系统在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为今冬明春两会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工业、电力等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忠奇 副组长:贺龙华
成 员:吴扬辉、李湘桂、丁春衡、向立中、冯中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安监股,主任由颜岳辉同志兼任。
四、检查范围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将对工业、电力等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1.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3.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4.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明确,是否经过专业培训;5.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并每月开展维护保养;6.安全疏散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7.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8.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并组织演练。
五、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各有关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并及时通报工作动态。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有关企业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有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应急管理。严格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加大应急救援演练,提升救援队伍的实战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抓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认真抓好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露、防干燥失火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我局将联合消安委对相关企业进行问责处理,将责任追究落实在火灾发生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