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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2024年1月25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基本情况
教育局的行政审批工作主要涉及教师资格认定,校车使用许可,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它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事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事项等38项应进驻事项,牵涉教师工作股、职成教育与民办教育股、综合治理股、基础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等股室,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我们始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强化审批意识,明确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
主要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
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股经局党委研究同意,于2020年3月份正式成立以来,由一名局党委成员或行政领导分管,股室配齐工作人员,将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务中心,职能、职责也进行了相应明确。年初召开了工作研讨会,制订了年度工作计划;年中局党组分月对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调度并推动进一步落实;教育局书记局长分管行政在县政务中心实行"领导坐班制",按季度或月对主要工作进行指导推进。年末局党组对全年工作进行了总结,扬长补短。
(二)阳光行政审批
1.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办理程序
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根据"放管服"改革"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经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沟通,我局与省平台对接,保留38项应进驻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办理过程的受理、审批、办结三个环节已逐项逐个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缩减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间,由原来的五个办事环节缩减为三个办事环节,切实做到规范、高效、便民。
2.准确完成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录入
在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指导下,我局所有的信息公开、业务事项办理,政府服务网和"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信息录入、审核、修订工作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了信息完整、准确。
3.认真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党政门户网的信息上传更新工作,截至年底,通过党政门户网主动发布教育工作进展175条,主要含工作动态30条、概况信息2条、法规文件6条、通知公告23条、人事信息2条、财务信息5条、招生入学政策16条、宣传报道71条、教育工作进展11条;二是受理、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其它行政行为、公共服务等事项35767件次,主要含行政许可831件次,行政确认671件次,行政奖励124件次,行政给付34015件次,行政检查20件次,其它行政行为106件次。三是积极向省、市级媒体发稿,做到每月不少于三篇,全年累计发稿70多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4 | 14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22 | 91 | 83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实施项目 | 投资总金额 | |
义务教育阶段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 本年度实际投入6420万元实施58个校园校舍新建及维修改造项目、59个设施设备添置项目。 | 642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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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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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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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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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教育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随着"三集中三到位"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保位争先"。全年工作量增加,人员编制也需增加,信息公开工作有待深化,办事时限还需进一步压缩,衡东教育微信公众号信息量还需更加全面。
下一步,教育局将继续把公开透明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教育透明度。
一是增加政务公开多样性。在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更丰富的渠道及形式,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精准性,配合重点会议、活动、政策文件及时推出配套解读材料,开展线上线下媒体融合的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加强衡东县政务网教育局平台建设,及时有效回复民众关切问题,保证重大政策及决议的及时公开公布,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三是积极争取办公经费。建议在制订股室预算时考虑政务大厅的特殊情况,保障工作经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