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衡东教育      发布时间:2021-01-29


衡阳市衡东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1 月28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基本情况

教育局的行政审批工作主要涉及教师资格认定,校车使用许可,学生资助,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等9项应进驻事项,牵涉教师工作股、职成民教股、综治股、学生资助中心等股室,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我们始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强化审批意识,明确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

主要特点

领导高度重视

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股经党委研究同意,于今年正式单独成立,由一名局党委成员分管,股室配备三名工作人员,将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务中心职能职责也进行了相应明确年初召开了工作研讨会,制订年度工作计划;5月29日,根据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召集相关股室就如何完成应进驻事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调度。

(二)阳光行政审批

1.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办理程序

根据"放管服"改革"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经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沟通,我局保留9项应进驻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专窗事项8项,上述事项办理过程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已逐项逐个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原则上由相关股室不同的工作人员分别操作,一般采取股室具体经办人员承办、股市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行政审批办理程序,进一步改进规范了审批环节,减少了中间环节和审批时限,切实做到规范、高效、便民。

2.准确完成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录入

在行政审批服务局专家的指导下,我局所有事项办理流程的政务服务网和"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信息录入、审核、修订工作全部完成,确保了信息完整、准确,保证了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正常运行。

3.认真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各项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每月定期报送《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情况》,努力为民办学校(幼儿园)排忧解难;二是积极做好党政门户网的信息上传更新工作,截至目前,通过教育局公开网站主动发布教育工作进展409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规划计划13条、法规文件10条、通知公告70条、人事信息18条、财务信息4条、招生入学政策10条。跟新信息量居全县首位。三是受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73件次(其中教师资格认定656件次,校车使用许可16件次,民办幼儿园设立许可1件次),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事满意度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6

 237

 6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062

 1465

 156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课桌、铁床、护眼灯、图书、仪器设备、体育器材等四批 

590.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6 

 

 

17 

 

 

6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56

 

 

 17

 

 

 67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教育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制度需要更新,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有待深化,衡东教育微信公众号互动性还需加强。 

下一步,教育局将继续把公开透明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教育透明度。 

1.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

一是做好相关事项的一次性告知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党政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二是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精简证明材料,切实履行"只进一条门""一件事一次办";三是提高审批效能,依法依规,流程优化,压缩审批时间。

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职责

   进一步厘清行政审批服务股与各职能股室的责任划分与权力边界,明确各自的责任,规范和约束简政放权行为。

  3.积极争取办公经费。建议在制订室预算时考虑政务大厅的特殊情况,保障工作经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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