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教育系统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害工 作 方 案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9-30

  衡东县教育系统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害工 作 方 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1939号)精神,为了确保“一号检察建议”在我县教育系统落地落实, 

  进一步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加强对少年儿童的保护,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公安部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9)以及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抄送“一号检察建议”(脱密版)的函》等文件精神,把“一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更好地保护学校青少年儿童免受性侵害,护航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 

  二、    工作目标 

  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跟进,共同努力,把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当前和未来几年的重点工作持续抓实抓好,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发挥应有作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陈宏建 

  副组长:陈太文、李香宇、康立和、肖文新(常务)、许道富、钱升平 

    员:吴小玲、袁卫果、陈秋平(女),县教育局各股(室、站、中心)负责人,各乡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综合治理股,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开展相关工作。主任:陈秋平。各股室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综合治理股: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和预防性侵害专项检查。对学校、幼儿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严把保安、宿管员等工勤人员入口关,切实规范学生寄宿管理,严格执行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制度,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政工人事股: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人格和心理的前置考察,联合有关部门建立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考评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学校、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害案件或者线索的报警、报告义务和责任。 

  基础教育股、学前教育事务中心:根据《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日常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开展少年儿童青春期教育、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教育、防艾教育等工作。每年将学生防性侵工作列入中小学常规管理的检查内容,对照本方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职成民教股:督促、指导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教职员工的录用、聘任管理,强化对工作人员品德、人格和心理的前置考察,完善教职员工从业资格审查;检查、督导校长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师德教育、师德考评制度的落实情况;把少年儿童防性侵工作列入民办教育年度检查的检查内容,对发生校园性侵害案件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政策法规股:建立、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按要求开展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工作。 

  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接受被性侵害儿童、学生及亲属的投诉,并按要求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线索报送工作;密切关注少年儿童性侵害案件舆情,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舆情应对与回复工作 

  督导股: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9)等文件要求,以预防性侵害工作为重点,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机关纪委:按照相关规定对师德师风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重点对学校教职工是否存在性骚扰、性侵害问题要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性侵害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对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害学生案件发生的,或者发现性侵害学生案件瞒报、谎报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管理责任。 

  各学校要落实校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每学期要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有落实,确保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    措施及要求 

  (一)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各种管理制度。建立8周岁以下学生、儿童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以及人员、车辆出入制度,对进出校园的人和车进行仔细盘查,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在上下学高峰期,校领导要轮流到校门口值班,并安排老师和发动家长代表组成应急处突队,参与学校安全管理。 

  学校要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堵住性侵害事故发生的硬件建设漏洞。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大力推进一键式应急报警、视频监控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确保实现一键报警,及时联动处置。凡学校专职保安未能及时配到位的,要立即聘请临时保安。短期内校园封闭围墙不能建设到位的,要立即采取临时紧急措施,进行物理封闭。 

  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安排女性工作人员负责女生宿舍管理,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要抓紧时间改善宿舍条件,堵住性侵害事故发生的管理漏洞。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宿舍管理人员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女生宿舍周围游荡,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学生临时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并电话告知家长,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 

  (二)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各学校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和新入学学生的培训教育中。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各学校每学期要集中开展1次以上的防性侵教育活动,教育活动要落实到班级,覆盖到全体学生,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运用各类媒体普及有关知识,要有计划、有总结、有过程材料,建立相关档案。 

  (三)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各学校要定期组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 

  各学校每个学期要开展1次以上的拉网式检查活动,每个教职工要开展自查,学校要成立检查组,对教师个人进行谈话教育,了解情况,对每个班级的学生要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家长进行访谈,要做好相关记录。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四)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 

  各学校要把好入口关,落实对教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担任教职员工。各学校要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准在非公众场合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有关问题,男教师在办公室与女学生谈话或辅导须敞开大门,且最好是2人以上的女生结伴。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五)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各学校要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学校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要与社区家长学校密切联系,构筑学校、家庭、社区有效衔接的保护网络。 

  (六)依法处置学生性侵犯事件 

  各学校要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由教育局基教股负责协调安排。各学校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犯学生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衡东县教育局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害工作检查表 

  单位:          时间:             

序号 

         

检查组检查情况 

1 

加强领导。成立预防性侵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或方案,有总结。 

 

2 

规范各种管理制度。建立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害相关制度,如幼儿、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值班制度、防性侵检查制度、教师辅导学生制度等。 

 

3 

加强物防和技防建设。在校园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一键报警装置,围墙完好,实现封闭式管理。 

 

4 

加强预防性侵犯教育。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每学期全校集中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有文字、图片、影像等过程资料。 

 

5 

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学校要成立检查组,每学期要开展1次以上的拉网式检查活动,对教师个人进行谈话教育,对每个班级的学生要抽取10名以上的学生、家长进行访谈。公布举报信箱(邮箱)及电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文字、图片等过程资料。 

 

6 

加强教职员工管理。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教师每人每学期要签防性侵承诺书,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是否存在性骚扰、性侵害学生行为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7 

依法处置学生性侵犯事件。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处置工作预案及报告制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妥善处置。 

 

8 

加强家校联系。构筑学校、家庭、社区有效衔接的保护网络。在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中要渗透防性侵宣传教育。 

 

  (备注:1.各学校对照此表建立档案。2.每学期期末学校对照此表开展自查工作,乡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每年对全乡镇学校、幼儿园开展检查工作1次以上。教育局相关部门按要求开展检查、督查工作。3.检查结果在表格中书写不下时可另附页。4.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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