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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10-08
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和《衡东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衡东食安办发〔2019〕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建立校长(园长)负责制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校长(园长)任组长,主管食品安全副校长(园长)为副组长,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2.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每天不少于1名校(园)领导陪同学生就餐。二是学校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公开食品进货来源等信息。学校(幼儿园)采购米粉、豆制品要索取生产许可证,采购猪肉要索取检验合格字样的检疫证。三是建立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四是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五是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是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七是学校食堂不得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隐匿、伪造、毁灭、转移有关证据。
3.大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提高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实行可视化监督。
4.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一是组织食品监管专业人员进校园开展科普讲座,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含饮用水),各中小学校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讲座、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家长会、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等多种形式在师生及家长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二是中小学校制作一组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定期更新内容,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组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充分解读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内容,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规范水平。三是在中小学(幼儿园)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海报或者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营造氛围。四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学生树立健康饮食观念,丰富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
6.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各学校(幼儿园)对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对标对规,迅速整改到位,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衡东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