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同行,这样保护"少年的你"

来源:衡东教育      发布时间:2021-06-02

"两法"同行,这样保护"少年的你"

衡东教育  5月31日


5月28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第十期"我要当小法官"主题体验活动,来自育才小学的近200名师生"零距离"接触法院、体验审判、学习法律。


"六一"国际儿童节临近,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未保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遭遇校园霸凌,沉迷于网络游戏,该怎么办?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儿童的关爱问题该如何处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这些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两法"之中的重点。


5月30日,记者采访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暨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李芳,为大家解读"两法"中的亮点。


亮点1

针对留守儿童问题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

【法律摘要】


新未保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案例】

春节给留守儿童送温暖


2021年春节前,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省寒假春节期间父母就地过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确保每一名父母就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湖南各地将暖心政策化为具体行动,陪困境儿童吃上一顿温暖的生日饭;为留守儿童送上一份温馨的新年礼物……


【点评】


"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监护人外出务工等原因导致监护缺位的问题,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教育。"李芳介绍,湖南在关爱未成年人保护上走在前列,自2016年起,湖南省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系统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新未保法中的相关责任早已在湖南试行,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与此同时,新法还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要求其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上的关爱缺失,而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更好地保护孩子。"


亮点2

专设"网络保护"一章,全方位保护儿童

【法律摘要】


新未保法第六十八条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网信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指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


新未保法第七十四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案例】

12岁男孩玩手游,10天充值上万元


2020年3月11日,长沙甘先生使用微信支付时发现余额"蒸发"了万把块。经细查,他12岁儿子迷上了某款网游,10天时间把万余元充进了游戏账号买装备。甘先生向游戏客商提交退款申请。


【点评】


"儿童的心智并不健全,很难抵抗网络的诱惑,这更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来防止儿童沉迷其中。"李芳说,依据新未保法,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当未成年人被网络欺凌,其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从政府、学校、家庭、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同主体出发,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作出规定,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孩子。"


亮点3

遭侵害时不要沉默,设置"强制报告"制度

【法律摘要】


新未保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新未保法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案例】

湖南检察机关有效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湖南检察机关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作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有效途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诸如:"零容忍"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对没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案件危害结果扩大或案件反映出相关单位管理制度中存在漏洞的,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移送监察机关处理等方式,积极推动报告制度落实……


【点评】


"设置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发现难’问题。"李芳介绍,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但未成年人往往出于恐惧等原因而选择沉默。"面对非法侵害,未成年人不要以暴制暴,首先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学会积极沟通,提升自己化解矛盾的能力,将遭受侵害的事实及时报告给家长、老师,不做沉默的羔羊。"


李芳表示,在预防和处置性侵或者欺凌等问题上,新法特别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在制止和处置欺凌行为时,应及时对未成年学生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同时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引导。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亮点4

严重不良行为被纳入专门教育,分级干预和防止犯罪

【法律摘要】


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等由轻及重的三个等级,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干预或矫治措施。


其中,不良行为是指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不予干预会日益严重的行为,包括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沉迷网络以至于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等9种。


严重不良行为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还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8项教育矫治措施,同时规定,对严重不良行为情节恶劣或拒不配合、接受教育矫治措施的未成年人,可以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案例】

特殊学校为问题少年重树信心


长沙伢子小磊(化名)以前成绩差,还经常与他人打架。一次群架中,朋友误杀了人,他也因此被判刑。服刑后,他被送到专门学校。经过教育,小磊慢慢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开了家餐馆,有了新生活。


大量案件表明,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多有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且其早期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多数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


【点评】


"分三级来干预,可针对性地解决未成年人的所出现的问题,有效遏制犯罪情况的发生。"李芳介绍,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等由轻及重的三个等级,主要是对不良和严重不良这两类的及时进行干预和矫治,防止未成年人走向犯罪。


除此之外,还将严重不良行为纳入专门教育,建立专门矫治教育制度,将严重不良行为对象进行分流,极个别的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的依法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矫治教育,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继续完成义务教育,完成义务教育的视情况接受职业教育,"这解决以前一关了之,一放了之的问题。"李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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