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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教育 发布时间:2021-04-23
特岗教师!事业编教师!衡阳最新教师招聘信息来了
衡东教育 4月22日
2021年湖南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农村初中、小学任教。
据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招聘公告,2021年,湖南省计划招聘特岗教师47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4000人,省特岗计划700人。
国家特岗计划设岗县有祁东县、耒阳县等45个县(市区),省特岗计划设岗县有衡阳县、衡东县、常宁市等10个县(市区)。
招聘公告详情如下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和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截至2021年特岗教师报名起始日,毕业生的年龄在30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1)报考初中招聘岗位: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①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劳动技术、科技活动任教岗位。
②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
③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
④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道德与法治任教岗位。
(2)报考小学招聘岗位: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①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为非音乐、体育、美术的,可不受任教学科的限制报考小学招聘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除外)。
②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为音乐、体育、美术的,只能报考相应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任教岗位。
③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为全科教育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学科的任教岗位(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5.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其所学专业应是特殊教育类专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不受限制。
6.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3日至4月29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录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平台(http://jiaoshi.hnedu.cn/tgjh)(以下简称"信息管理平台"),严格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志愿(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填写报名信息时,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任教学科且只能填写一个应聘志愿。应聘志愿为初中招聘岗位的,征集志愿时只能填报初中招聘岗位;应聘志愿为小学招聘岗位的,征集志愿时只能填报小学招聘岗位。
2.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图片清晰,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1)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寸)。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列一项上传即可:
①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②应届毕业生只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4)教师资格证。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上传教师资格证书。
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可提交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特岗招聘笔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列一项上传即可:
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②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③笔试合格成绩网页截图(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通过笔试后(教育类研究生除外),参加设岗县面试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如姓名更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已办理违约手续等)。
3.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网上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的招聘工作环节。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与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上传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隐瞒有关情况或信息、提供虚假错误的材料或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名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我厅将于5月15日公布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录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本人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设岗县教育(体)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附件2),自备蓝色或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答题工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时间:2021年5月29日。
3.笔试地点设长沙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原则如下:
1.全省统一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紧缺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当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2倍时,核减招聘计划数,然后分学段分学科按1:2比例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调整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原则上调整到笔试人数较多的学科。计划调整后,按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1:2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由设岗县教育(体)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考本县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公告。
聘期待遇
1.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有关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按照国家与省有关规定执行。
2.特岗教师服兵役。服役前必须书面向所在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服役期间,保留其特岗教师资格。服役期满,要求重新上岗者,须在服役期满后1个月内向省特岗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纳入当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当年8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纳入下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经批准重新上岗者,不需要重新考试,由原设岗县教育(体)局直接安排上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职责及服务期。服役时间不计入特岗教师服务时间。
其它规定
1.截至2021年9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辞职)的特岗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2.截至2021年9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辞职)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不纳入招聘范围(已办理违约手续的除外)。
3.体检合格后放弃聘用的人员,两年内不纳入招聘范围。
4.在编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5.面试或体检时,如出现招聘对象的考试成绩并列且需要进行选拔,则并列者都列为面试或体检对象。
6.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我厅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特岗教师招聘培训班,也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举办类似培训班,报名人员应谨防在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中上当受骗。
7.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招聘计划、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考试成绩,以及确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平台(http://jiaoshi.hnedu.cn/tgjh)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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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所有引进对象都将列入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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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7日17:3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考试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二),报名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2021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教师岗位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同学科中职教师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尚未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的社会组织)在职在岗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溯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及自主创业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相关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生可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
(三)解决家属安置。博士研究生子女可按就近原则在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衡阳工作的,根据管理权限按对口部门给予安排;属其他类型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四)职称岗位聘任。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