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和开学阶段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4

关于做好暑期和开学阶段学校安全工作的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期,湖南连续发生两起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特别是湘潭的校车安全事故性质严重,影响大,教训深刻。为此,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相继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近期和后阶段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各级会议精神,结合县教育部门的实际,现就做好暑期和开学阶段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做好校车安全工作。暑假期间,全县所有校车一律禁止运行,严禁各学校和幼儿园利用校车从事各种公事或私事运营活动,严禁利用校车为暑期各类培训班接送学生、幼儿和学员,严禁将校车作为学校、幼儿园或单位的假期学习、旅游、夏令营等活动的交通工具。暑假期间,各车主和驾驶员、照管员要认真参加湘衡运输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要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和保养维修,驾驶员资质不符的要重新聘请好驾驶员,没有合格校车驾驶员的校车不得运行,保险到期或不合要求的要尽快续保或按要求保险,否则校车不得营运。各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要对校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凡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逐项要求湘衡运输公司或者车主、驾驶员、照管员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接送学生和幼儿。开学后,校车运行期间,各学校和车主、驾驶员、照管员务必按要求认真做好实时签单发车工作,做好清点人数和交接手续,不得走过场,不得流于形式。所有校车都必须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得跨线路运营,严禁超员超载。

二、    认真做好校舍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暑期对校舍、围墙、防护栏设施及有关电路、锅炉、压力容器、消防、横跨学校高压线路的安全等方面进行彻底的排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并进行整改验收。凡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该改造的要改造,该拆除的要拆除,该维修的要维修,该置换的要置换,该投入的要投入,该停用的要停用,不得带病运行,冒险作业。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必须严肃追究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    认真做好学校门卫和安保工作。暑假期间和开学后,各学校要严格按要求配备好保安和门卫,强化门卫值班和人员出入的审查登记制度,严防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和制造事件。要安装好视频监控等技防设备,加强实时监控管理,将事件控制在未发生状态。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学生未经批准随意出入校园或翻越围墙,制止学生到校门外从事上网等不正当的活动。要强化学校行政干部和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学校教职员工对学生安全的岗位职责要求,全方位、多层次抓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衡东县教育局    

2014 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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