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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3
关于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十二个严禁”规定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
为严明纪律,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节俭过春节,县纪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严格执行中纪委、湖南省纪委“十二个严禁”的规定(通知附后),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传达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衡东县教育局
2015年2月16日
通 知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含省市驻衡单位):
为严明纪律、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节俭过节过春节,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安排好春节期间值班,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中纪委、湖南省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十二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或者以汇报会的形式搞联谊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检查考核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党政机关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遵守廉政规定和纪律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二个严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开展明察暗访,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贯彻落实纪律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职责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重要领导者的责任。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县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734-5222265。
中共衡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