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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9
在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中,为更好服务群众,提高教育服务效能,衡东县教育局科学搭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教育服务阳光。
一是“三定”机构全市独有。县长办公会议议定将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列入县“三定”方案,东编办﹝2015﹞16号文件将县教育阳光中心定为教育局管理的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教育局局长任教育阳光服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纪委书记分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工作,中心设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1 名,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5名。
二是科学搭建平台。教育局投入资金20余万元建成的县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硬件水平全市领先,中心设在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东头,中心“六有”:有服务大厅,有服务标志牌,有先进的办公设备,有便民服务设施,有制度公示,有网络平台。全县17个乡镇和9所县直中学共建站(点)39个,形成了“中心管站”、“站管点”的网格化格局。
三是 “软硬”兼施服务阳光。在着力于平台建设的同时坚持“软硬”兼施,做到“两条腿”走路,规范运行服务阳光。为促进服务工作更高效,服务质量更优化,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定位“四个服务”:服务学生、服务教师、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接待来访做到“五个一”: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一声慢走。用真心沟通和热情服务诠释“六个承诺”: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诉必查、有责必究、限时办结、群众至上。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公布了阳光服务网站、服务热线、电子邮箱和专用QQ,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畅通渠道实现群众办事零障碍。我县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自去年12月底建成运行以来,通过窗口接待、信访处理、网络办理等途径,共计受理咨询、求助、投诉、举报、上级转交办件等各类教育民生服务事项120件,其中窗口受理咨询60余人次,按时办结网上舆情40件,现场办理群众诉求10余件,办理上级交办、督办件近10件,办结率100%,搭建了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直通车”,确保事事有回复、件件有着落,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