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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10-16
衡 东 县 教 育 局
关于为全县教育系统退休人员办理
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乡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湘老龄办发〔2016〕3号及市、县老龄办等有关文件精神,秉承关心老年人的原则,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为全县教育系统退休人员购买一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每人每份30元。
一、保障对象
年龄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即1961年10月31日前出生)的退休女性、年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即1956年10月31日前出生)的退休男性。
二、保险项目及内容
1.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指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保险责任。保障如下: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 |
保费 |
意外伤害身故金 /意外伤害伤残金 |
8000元/份 |
20元/份/年 |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金 |
2000元/份 |
2.附加“三个制定”意外伤害保险:指“三个指定”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保险责任。保障责任如下: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 |
保费 |
“三个指定”发生的意外伤害身故金/ “三个指定”发生的意外伤害伤残金 |
20000元/份 |
10元/份/年 |
“三个指定”发生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金 |
2000元/份 |
(“三个指定”:指定场所、指定活动、指定交通工具,详见合同)
三、投保方式
由各县直学校、乡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指定专人核对退休人员名册(只限退休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再发回至县人寿保险公司颜立科的邮箱466195066@qq.com);然后,由保险公司整理花名册,并与县教育局关工委核对无误后填写投保单,再到各单位盖章出单。保费先由各单位垫付,然后由县教育局下拨到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深刻体会局党委对离退休教职员工的关爱之情,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尽快安排布置,造好名册,建立好台账,并让所有参保人员知晓。
2.迅速启动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核对名册,并于2016年11月15号前把名册整理好并发给保险公司,让参保人员早日得到保障。
3.加强服务
一旦有人出险,各单位要协助参保人员做好报案及相关理赔工作。保险公司报案联系人及报案电话:颜立科 18890261120,确保把理赔工作办好、办实。
衡东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