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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教育 发布时间:2021-09-13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办: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
〔2021〕50 号,见附件 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满意度调查是国家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的重要形式之一,请各市州、县市区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
2.请各市州、县市区采取"飘窗"等形式,将满意度调查公告(参考模板见附件 2)在政府、教育(体)局和所辖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公告,调查从 9 月 1 日开始,公告保留至 10 月 20 日。市州本级、县市区分别至少组织 100 名、200 名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满意度调查。
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0月中下旬至11月上旬对我省开展实地督查,届时将抽取部分市州、县市区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核查有关数据信息、座谈听取意见、走访社区、暗访等。具体安排我办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章韵 0731-84715933
附件: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2.关于开展 2021 年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参考模板)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17 日
附件 2
关于开展2021年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参考模板)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工作部署,现向您征集对本地教育发展的满意情况和意见建议。
1.请您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
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 您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也可以选择留言板留言。 3.问卷和留言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请您真实、客观填写相关感受和情况。
感谢您的参与!
衡东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9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