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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4-11-13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
现将《中共衡东县委法治衡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该项工作将作为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要求,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均须参加无纸化考试,请你们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单位安排一名熟悉计算机业务的同志于
附件1:中共衡东县委法治衡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
附件2:各单位订购湖南“普法通”无纸化考试软件数量表
附件3:教育系统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指导人员培训名单表
(
衡东县教育局
附件1:
衡东县201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
用法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县委法治衡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法制办)决定在今年11月份组织开展全县201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为切实做好今年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全县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毓ぷ魅嗽保?SPAN lang=EN-US>
(二)全县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职员。
上述考试对象均指在职人员。
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2周岁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证明,报县委法制办批准,可以免考。请各单位管理员将免考人员名单报县委法制办备案,并从无纸化学法系统中删除。
二、考试内容
《湖南省“六五”普法2014读本》。
三、考试时间
无纸化和传统纸质学法考试均在
四、考试安排
(一)无纸化考试安排
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要按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律分社驻湖南办事处(下简称湖南办事处)的具体意见抓紧组织好各单位无纸化软件的网络化升级工作,各单位普法无纸化系统管理员在“法治衡东”群内下载升级说明,并在
1.组织好考前学法。所有无纸化普法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和系统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行上网进行普法学习,并在
2.组织好无纸化考试。各单位统一安排使用由省、市两级普法工作机构制作的无纸化试卷题库进行考试。考试时间要相对集中,不同单位可以分批次进行,同一单位原则上在指定时段内只安排一次;未能参加指定时间考试的对象,必须参加12月份进行的统一补考,不得遗漏,否则以缺考论处。
3.无纸化考试的命题组卷。由省委法制办组织专家制作年度普法考试总题库和无纸化普法考试题库导入无纸化系统。市委法制办按照命题组卷规则用普法无纸化软件从题库中选题组卷(软件随机生成),每套试卷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若干,总量不得少于40题(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的每小题分值比为2:2:3,题量比为4:3:2)。考试卷面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时量设置100分钟。考试采用开卷考试。
(二)传统纸质考试安排
根据市委法制办统一安排,今年全市12个县市区的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采用传统纸质试卷集中考试,在各县市区设立考点,县市区法制办负责考试组织、考点确定、考场布置,市委法制办带卷、监考,参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考,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市委法制办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对于目前确有实际困难或特殊情况的,今年不能组织参加无纸化普法考试的单位,应经市县两级法制办同意后,按照惯例采用传统纸质考试,不得遗漏、缺考,时间应与无纸化考试同步。实行纸质考试的单位必须继续做好《湖南省2014“六五”普法读本》的征订工作,为参考者做好平时学法所需资料的服务工作。凡已推广使用无纸化普法系统且能够基本覆盖全体普法对象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购买2014普法读本。目前尚未推广使用无纸化普法系统开展日常学法或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进行正常无纸化学法的应考对象,必须每人购买一册2014普法读本进行学法。
五、巡考工作安排
为确保普法考试顺利完成,今年无纸化考试和传统纸质考试都应按照县委法制办规定的时段,集中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工作,全面推进无纸化普法和考试,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加快推进法治衡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今年干部学法考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狠抓落实。
(二)加大保障力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将此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2014年度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应将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所需费用作为本单位普法工作经费,依法纳入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确保考试顺利开展。
(三)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组织力度,切实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做好所属单位的宣传发动、协调沟通、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完成好本年度学法考试工作。
(四)认真抓好考试成果的运用。按照《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省委法制办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湘法制办发〔2014〕17号)要求认真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成果的运用。从今年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参加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将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直至参加补考合格);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完善考试服务。应广大用户的要求,今年省委法制办联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湖南办事处对无纸化普法系统进行了网络化升级改版,全新的运行平台为“法宣在线网”(网址:www.faxuan.net)。新的系统使用更方便、功能更强大。(网址:http://study.faxuan.net/htm/pay_offline.html)。
(六)及时总结通报。各乡镇各单位年度学法考试(包括无纸化考试和纸质考试)的情况和成绩应及时上报县委法制办,法制办综合后通过衡东普法网和法治湖南网予以公布和通报。
联系人:谭华彬 联系电话:0734-5222481
法治衡东QQ群:277936310
企业服务QQ:4006570518
技术服务热线:4006570518
技术咨询手机:1800127
1800119
湖南办事处联系电话0731-82086577、传真电话0731-82086561,办事处主任:徐威 18010199802, 副主任:张宏翰 18010199803、陈小珍 18010199807,技术支持:汪园园 18163796276、 刘哲18163796176。
中共衡东县委法治衡东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2: 各单位订购湖南“普法通”无纸化考试软件数量表
单位 | 在岗教职工人数 | 用盘数 | 单位 | 在岗教职工人数 | 用盘数 | 单位 | 在岗教职工人数 | 用盘数 |
进修 | 85 | 1 | 杨林 | 127 | 2 | 石湾 | 137 | 2 |
一中 | 239 | 3 | 草市 | 109 | 1 | 大桥 | 61 | 1 |
二中 | 203 | 2 | 高塘 | 91 | 1 | 三樟 | 66 | 1 |
职专 | 74 | 1 | 南湾 | 52 | 1 | 新塘 | 182 | 2 |
五中 | 134 | 2 | 高湖 | 130 | 2 | 栗木 | 69 | 1 |
六中 | 72 | 1 | 蓬源 | 78 | 1 | 霞流 | 167 | 2 |
欧中 | 179 | 2 | 荣桓 | 104 | 1 | 大浦 | 276 | 3 |
八中 | 117 | 2 | 杨桥 | 106 | 1 | 石滩 | 143 | 2 |
九中 | 71 | 1 | 甘溪 | 143 | 2 | 德圳 | 33 | 1 |
城关 | 473 | 5 | 踏庄 | 72 | 1 | | | |
吴集 | 191 | 2 | 珍珠 | 66 | 1 | | | |
莫井 | 35 | 1 | 白莲 | 94 | 1 | | | |
小计 | 1873 | 23 | 小计 | 1172 | 15 | 小计 | 1134 | 15 |
合计 | 4179 | 共53个 |
附件3: 教育系统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指导人员培训名单
单 位 | 姓 名 | 年龄 | 性别 | 联系号码 | 备注 | 单 位 | 姓 名 | 年龄 | 性别 | 联系号码 | 备注 |
注:此表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