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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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公告发布 时间:9月27日 地点:衡东县教育信息网 二、 相关信息发布 1.明确网申时间与截止时间。10月15日——10月30日 2.相关资料准备:所有申请者需共同准备的资料如下: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两张相片。非师范类还需出具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教育实习鉴定表及衡阳市非师范毕业人员教育专业培训和教学实习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师范类必须要出具毕业生实习成绩评定表及学业成绩登记表。 3.资料审查时间:10月 18日—11月 1日前。 4.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衡东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体检表各一份。身体检查统一定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时间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或上午,空腹。 5. 面试、试讲内容:小学 四年级上册 中学 八年级上册 面试、试讲地点:教研室三楼会议室 6.面试、试讲时间:11月 8日(星期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面试试讲时间将临时电话通知)。携带填写好的《衡东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及身份证原件。 7.面试结束后,将《衡东县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栏目中的负责人签字,交分管领导签字。 8.发布公示时间:11月 15日左右。公示7天,如无异议,进行网上确认。 9.公示结束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及“教师资格证书码”三栏中加盖公章。 10.打印证书。 11.领证时间:12月 3日至4日 领证地点:教育局513办公室 其他事项:领取证书并自带一份《申请表》,进编者需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衡东县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入教育局档案室。 衡东县教育局 2014 年10 月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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