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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7-07
2025年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5年7月4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处理结果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衡东交处罚〔2025〕5060号 | 非现超限 | 肖海波 | 肖海波的车辆湘DC1114于2025年06月24日 10时28分02秒,经S207K155+800杨桥被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发现,牌号为湘DC1114的2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货总质量21.1吨,限重18吨,超限3.1吨千克,超限率为17.22% | 罚款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 |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日 | ||||||||||||
2 | 衡东交处罚〔2025〕5062号 | 非现超限 | 易承君 | 易承君的车辆湘D2B382于2025年06月26日 18时23分54秒,经S336K158+050(大浦镇)被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发现,牌号为湘D2B382的4轴重型货车,车货总质量36150.0千克,限重31000.0千克,超限5150.0千克,超限率为16.6%, | 罚款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日 | ||||||||||||
3 | 衡东交处罚〔2025〕6004号 |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案 | 阳勇 | 2025年5月29日衡东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水运中队在新塘镇洣水流域进行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河岸线上组装船泊作业,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系阳勇组织在此处组装船舶4膄(其中1膄挖沙船,3膄自卸驳)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7月02日 | ||||||||||||
4 | 衡东交处罚〔2025〕5061号 | 非现超限 | 罗小艾 | 罗小艾的车辆湘DJ9000于2025年06月26日 20时30分19秒,经G240K1906+000(吴集镇)被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发现,牌号为湘DJ9000的2轴重型货车,车货总质量24.4吨,限重18吨,超限6.4千克,超限率为35.56% | 罚款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7月02日 | ||||||||||||
5 | 衡东交处罚〔2025〕7016号 | 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案 | 衡山县宏发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2日09时10分,衡东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驾培中队贺族杰、戴双权、胡海元在衡东县X007线K2+000处巡查时,发现衡山县宏发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雇佣驾驶员丁家良驾驶湘DB2365二轴重型普通货车运输装载直径1000MM涵管从衡山县宏发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运往衡东县石湾镇客运站做排水工程,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该车辆靠边停车出示相关证件,未能出示车辆道路运输证,且当场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7月02日 | ||||||||||||
6 | 衡东交处罚〔2025〕5063号 | 使用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案 | 广东万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2日10时30分,稽查中队执法人员在衡东县S336省道踏庄加油站路段例行检查时,发现广东万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雇佣驾驶员廖忠义驾驶粤AGG323三轴重型罐货车运输的脱硫水从衡东甘溪往衡东县城方向行驶,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该车辆靠边停车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廖忠义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未能出示车辆道路运输证,且当场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 罚款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 |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7月02日 | ||||||||||||
7 | 衡东交处罚〔2025〕3034号 | 非现超限 | 罗立生 | 2025年04月29日18时17分,李峰驾驶罗立生所属湘DK3531的四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途经S336K158+050(大浦镇)被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发现,检测结果显示:车牌号湘DK3531; 4轴 ;实测车货总重38.05吨,限重:31.0吨;超限7.05吨,超限率22.73% | 罚款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 |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7月02日 | ||||||||||||
8 | 衡东交处罚〔2025〕7017号 | 非现超限 | 李正伟 | 非现场:车牌号湘BA3084,总重:54.4吨,限重:49.0吨,车轴:6,轴组类型:157,方向:下行,于2025年02月28日13:08:13在S336K111+300(甘溪镇),车道编号:1 超限5.4吨,超限率11.02%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7月04日 | ||||||||||||
9 | 衡东交处罚〔2025〕1030号 | 非现超限 | 颜博隆 | 非现场:车牌号湘DC7147,总重:21.2吨,限重:18.0吨,车轴:2,轴组类型:12,方向:下行,于2025年06月18日11:05:40在G240K1906+000(吴集镇),车道编号:1 超限3.2吨,超限率17.78%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 |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7月04日 | ||||||||||||
10 | 衡东交处罚〔2025〕5064号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赵景云 | 2025年6月27日稽查执法中队执法人员10时00分发现一辆牌号为湘DD50761小型轿车行驶至人民医院路段乘客准备下车,经检查轿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乘人员共2人,乘车人员为其在哈啰平台接单的乘客,出发地为肯德基(衡阳新船山店),目的地衡东县人民医院,费运38.7元。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出示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未能出示,且当场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 罚款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 |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