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市公共客运车辆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分配说明

来源: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8-09-21

为确保我县城市公共客运车辆2018年成品油补贴资金发放的顺利实施,根据衡东县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实际,对补贴资金的分配作以下说明:一、补贴发放的条件(一)必须在衡东县内注册从事营运的合法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二)必须要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二、补贴分配标准的划分我县城市公交汽车2016年清算资金为12万元,2018年成品油补贴预拨资金为64.81万元,此次公交汽车油价补贴标准按车身长度(7M以上的为1标台、7M以下的为0.7标台,2016年为45.8标台,2018年为62标台)进行发放。出租汽车2017年度成品油补贴资金为119万元,运营出租汽车99辆(93.2标台),此次油补发放标准按标台计算(每年运营天数达到360天为1标台,未达到360天的按实际运营天数除以360天为具体标台数),每台补贴12768.24元,其中乔阳公司55台(53.111标台),顺和公司44台(40.089标台)。三、油补发放公示办法对油补发放的标准进行张榜和上网公示,油补发放的公示内容包括车主姓名、车辆号牌、营运线路、补贴金额及分配方案。油补发放张榜公示的地点:各公司办公地及主管部门办公楼;网上公示为衡东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为7天。 四、油补发放程序(一)根据财政提供的补贴总额确定分配方案。(二)出表造册分配至每台车。(三)造好表之后报单位负责人及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四)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张榜公示。(五)公示结束后报县财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常务副县长批准同意。(六)常务副县长批准同意后由财政将油补款拨付至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再根据具体数额拨付至相应的公司。 衡东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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