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8

根据湖南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20157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5年衡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委〔20157号)和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衡市交安监字[2015]104)及2015年衡东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东安委通[2015]07号)部署,县局定于2015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大力开展以“平安交通、为您服务”为主题,突出服务宗旨,强化责任意识,集中开展、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大办普及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知识,为持续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提供思想基础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贯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发放学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讲座等方式,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促进依法治安。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开展一次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针对内部职工举办一次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法制讲座。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各行业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要组织本单位、本企业人员,各单位要深入旅客运输密集场所、港站渡口、营运车船、施工作业现场等地,设立安全咨询站点,通过现场宣讲、网络宣传、发放宣传单、播放视频录像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616日上午8301130,按照县安委的安排,县局将组织有关单位(运管所、质监所、公路所、客运办、港航所)在嘉汇超市门口举行集中咨询活动。上述单位要按照今年活动的要求,印制200份以上的宣传资料,派出1外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开展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本单位和本行业企业开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谈心对话等活动,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各行业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与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典型案例分析座谈会,查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选择一个点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将演练活动与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

(五)开展平安交通“三服务”活动。一是在所有道路水路客运站、客运旅游车船、渡口渡船开展旅客安全出行告知服务。二是在场站、渡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安全出行知识、安全警示案例的宣传、咨询服务。

(六)做好平安交通“三行动”。一是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承诺活动。在发车前司机郑重向乘客公开承诺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二是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治理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和渡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等。三是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曝光行动。有组织地开展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剖析事故原因,举案说法,吸取事故教训。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全面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谭伟平为组长,副局长向献民、陈剑明、纪委书记罗清平、工会主席单外平、总工程师阳勇为副组长,县地方海事处、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安全股具体承担“安全生产月”的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和行业范围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明确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制定方案,落实经费,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有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注重宣传造势。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特色,利用各种载体和途径宣传安全生产。要在主要车站、渡口码头、重点路段、施工工地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参考标语见附件1)。并督促指导本行业企业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开办墙报和黑板报。

(三)开展总结评选等特色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组织行业内外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论文、警句、诗歌等)评选、知识竞赛、演讲、情景剧等特色活动。根据省厅安委办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均要组织撰写一篇关于安全生产的论文,并提交两方面的建议(加强平安交通建设的建议、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建议)。“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视频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县局安全股,县局将优秀组织单位、优秀论文、好的建议、优秀新闻作品等报市局、县安委办。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68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1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活动总结及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713日前报送论文、建议及有关文字、视频和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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