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衡东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8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抓好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强化事前责任追究,提高制度执行力,全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和行业安全监管能力。

二、总体目标

努力实现全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各项事故指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之内,公路水运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1.继续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制定2015年“平安交通”建设工作具体目标,有计划、分重点推进“平安交通”创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深入推进“平安交通”示范工作。各单位要总结2-3家“平安交通”建设做得好的典型,推广好的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3.全面开展“平安交通”考评工作。借鉴“平安工地”创建方式,制定“平安公路”、“平安车辆”、“平安船舶”、“平安客运站”、 “平安渡口”等考评标准,评选公布一批先进创建单位,引领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突出落实企业第一负责人安全责任。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应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层级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车船、设施设备和一线操作员工的安全管理。及时更新、维护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5.不断强化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排查生产安全隐患。建立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重大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继续深入、全面实施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月报制度。

6.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按交通运输部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年内全部达标,做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7.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一岗双责”制度,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严格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督促检查、应急救援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8.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抓紧梳理和修改完善现有安全监管体系和规章制度,全力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用制度规范行业安全监管行为,确保安全生产依法监管。

9.强化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和监管执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加强源头执法,强化基层执法重点开展对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督查,解决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落不了地的问题。全面实施重点监管名单向社会公示制度,实行安全生产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10.强化特殊时段和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制定特殊时段、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和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两节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重点单位、重点车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安全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四)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1.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长途客运、城市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和渡口渡船、水上客运、运砂船舶以及交通建设施工为重点,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把“打非治违”列入常态机制。继续保持“严打严治”高压态势,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基本工作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继续强化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构建长效机制。

12.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进一步规范客运包车管理,开展对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线路及车辆安全风险评估,深入排查农村客运线路安全隐患,强化站场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严格遵守“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相关制度,严格客运车辆联网联控各项措施的落实。

13.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年底前暂停审批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和2017年底前暂停审批内河水路油品、化学品运输单船公司的规定,严格危险品有关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严格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准入材料审验和年度审验。严把道路水路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关,建立和落实道路运输(危险品)经理人从业资格制度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加强危险品运输作业过程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运输、托运危险品行为。

14.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新建工程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新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到建设项目概算。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与安全审查负责制,实施监控量测、设置救生通道等措施,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实行技术管理人员带班制;突出对架桥机、高墩、满堂支架、挂篮悬臂浇筑、隧道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电梯和沥青拌和站等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监管,督促从业单位逐一对应检查,按照施工单位全面自检、监理单位专项验收、建设单位严格把关、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的程序,确保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五)不断强化安全风险管理

1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预警、管控的责任体系,形成完善的责任网络和责任链条。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将风险管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风险源管控工作的监督落实,基层一线具体负责企业风险源管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16.积极推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管控。各单位要对客运、危险货物运输、重点桥隧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评估、评价。积极发挥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引入第三方组织或安全生产专家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并参与安全风险管控。

17.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保险竞赛活动。会同中国人保财险在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客运车辆安全生产与保险竞赛活动,并通过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与车辆保险专项工作检查,督促客运车辆按期续保和保足保全,有效预防和化解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全面推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费率的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参保企业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积极夯实基层安全基础

18.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平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区建设,加快推进渡船标准化、码头及渡改桥“三大规划”的实施;全面完成全年危桥改造、渡口码头和客运站场提质改造任务;加大公路养护和安保工程资金投入,完成全年公路养护和安保工程建设任务;加强安全监管装备设施建设。

19.加强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全面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工作。实施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督促企业抓好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以及从事高危行业人员、新录用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0.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单位、进乡镇、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的“五进”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建立自己的安全文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自律,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文化水平。

(七)大力提升安全内务管理

21.加强安全内务管理。所有收文、发文实施登记、归档,并做到一事一结。对下级上报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隐患整改督查督办材料,实行安全第一责任人书面签字(背书)盖章上报制度。建立督查登记表,督查结束必须有办结的材料。县局将对各单位制定的方案、组织的检查(含领导带队检查)、整改的效果以及上报的总结等资料按月实行台账管理,并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范围。

(八)不断强化安全考核监督

22.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推行年底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书面述职制度,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各单位要强化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或目标)考核工作,强化对隐患排查整改和事故处理的督查督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分片联系指导督查责任,严格事前责任追究,全面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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