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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2-18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执法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三)承担原县公路管理局、县地方海事处、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县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所的行政职能。
(四)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或协调国家、省、市重点和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安全生产;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五)承担全县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县国防动员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九)监督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组织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协调高速公路、铁路、邮政管理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