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方海事处、局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临近,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会、县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要认真吸取“6.26”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特别是行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周密安排,狠抓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强化安全责任,要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并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
二、强化运力保障,确保安全畅通
各单位要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运输组织,科学预测客流流向,合理安排运力和班次,满足旅客需求。一是加强运力投入,重点加强县城及周边旅游景区、景点和汽车站、火车站、渡口码头等旅客集散地的城市公交和旅游客运的运力投入,根据客流情况,及时调整班次密度,增开加班车(船)和包车,避免出现旅客滞留。二是及时公布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道路旅客班次和城市公交线路、站点的调整信息,加强道路、水路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方便旅客换乘。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增派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到客运站、渡口码头等旅客集散地,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船,严厉查处乱班、乱线等违规经营行为;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及时处理旅客投诉,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三、强化安全检查,突出重点领域
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现场监管。道路运输方面要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运输车辆和设备的安全管理。突出加强对危货运输的安全监管,坚决制止挂靠运输等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制止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不满足资质的人员上路、上车。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凌晨2—5点停止运行规定。加强驻站管理,切实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到实处。水上交通方面要以客渡船、运砂船为重点,严格执行客渡船、运砂船签单发航制度,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强化动态安全监管,落实乡镇的监管责任,实行重点渡口专人现场值守制度,坚决打击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等行为。交通建设施工方面要加强两节期间仍在进行施工作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力度,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客运管理方面要督促运输企业在两节期间全面检查参营车辆技术状况、车载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驾驶员资格、营运线路道路状况,严格落实好车辆动态监控情况,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管理,加强对各类违法、违章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黑车”和出租车拒载、宰客等非法经营行为,严查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出租车及城市公交车,严查出租汽车跨区域驻点运营行为,严查公交车不按时发班、不定点停车等违规行为。
四、强化值班值守,确保通信畅通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两节”期间气候变化,及时发布影响安全生产的极端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提前预防、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和关键岗位值守制度,保证政令和信息畅通。若发生安全生产突发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衡东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