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路管理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6.26”、“11.24”特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县局关于印发《衡东县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工作方案》和《关于认真做好2017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局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一)时间安排:2017年1月20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二)人员安排:详情见附件1。
二、督查内容
(一)落实县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情况。
(二)落实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情况。
(三)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衡办发〔2016〕18号)情况和进驻“两客一危”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县局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二)各单位对各自监管行业范围进行督查。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本次安全督查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和“春运”安全工作的需要,是对市委、市政府办《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衡办发〔2016〕18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肃对待。
(二)领导带头,亲力亲为。县局各督查组由一名领导带队,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必须按程序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治到位。各单位领导务必亲力亲为带头深入一线检查,严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排查彻底,整治到位。要紧盯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理、交通工程等方面冬季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不放松,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操作规程,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警示一片”。
请县局各督查组、各单位于每月底之前,将本月督查情况报县局安全股。
附件:1、衡东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大督查分组表
2、衡东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大督查情况统计表
3、领导干部“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表
衡东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