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7-01-10

县公路管理局,各乡镇船管站,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2017年春运从113日开始,221日结束,为期40天。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布《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6]2500)和省市县春运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清春运工作的重要性

春运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全县交通运输和旅游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精心谋划,完善协调机制,按照“安全第一、方便快捷、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早动员、早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各项春运工作。

二、加强领导,完善春运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春运领导机构。县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思源任组长,向献民、陈剑明、罗清平、陈红卫(常务)、罗根平、陈富咀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局办公室),陈立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专人专抓,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春运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春运联动机制。县局承担全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全县春运相关工作。交通运输和旅游系统要完善春运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道路水路客运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春运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和救助船舶状态良好、应急物资充足,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

三、优化组织,保障春运顺利有序

(一)统筹做好道路客运运输组织。据预测,2017年衡阳市春运道路旅客运输量达750万人次左右,同比减少3%。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内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及高峰期的流量等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制订春运工作方案,合理调整班线、班次,科学安排运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与高铁站运输服务衔接,针对高铁运行图旅客列车增开、调整以及临时列车开行情况,统筹安排道路运输运力,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春运期间,进出广东的省际道路客运管理工作继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进出广东春运证》(证件式样见附件1)。

(二)切实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港航部门要督促水运企业严格落实水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水路运输组织,强化水上安全监管,提高水上运输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水路运输秩序。

(三)加强应急运输组织保障。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往年春运应急运输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应急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应急运力储备。春运期间,如需抽调非营业性客车参加中短途客运的,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知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证明式样见附件2)。要认真监测客流变化情况,如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以便启动应急预案,使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及时组织运力疏运旅客。

(四)保障节假日重点物资运输。在做好春节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积极做好煤炭、化肥、粮食、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的运输,切实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四、落实责任,强化春运安全监管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全力打造“平安春运”。要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监明电〔201631号)和省19条、市36条要求,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查找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应急处置,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督促汽车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码头和罐区管线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加强动态监管,“两客一危”车辆上网率必须达到100%;要严格考核驾驶员安全告知制度落实情况,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全面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乡镇落实水运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强化渡口渡船的现场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以“四类重点船舶”即客渡船、危险品运输船、砂石运输船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运输船舶为重点,全面加强水路安全监管,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严禁超载运输,严禁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组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运管部门要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车、船技术状况,以及车站、码头等场地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各单位领导要深入基层,搞好现场检查与指挥,对重点单位、重点码头、车站、事故多发路段及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要分工负责、分片包干、明确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春运安全顺利进行。县春运领导小组、县局将对各单位春运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春运组织领导、运力安排、安全措施落实和现场管理等方面工作。

(四)切实保障公路、水路安全畅通。公路部门要完善冰雪雨雾、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春运前要对陡坡、急弯、重点路段、渡口连接道路、桥梁、涵洞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在公路交叉路口、陡坡、弯道要设置醒目的路牌标志,备好砂石、草包等防冻防滑物料;要加强路政管理,加大路政日常巡查力度,并配合有关部门清理“马路市场”,确保道路畅通。春运前夕,质安部门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已投入运营公路的施工应一律停止(突发事件应急抢修施工除外),迅速清理施工现场,恢复交通,不能因修路而造成拥堵。

五、创新管理,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一)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按照五部委《关于春运期间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5201号)“九化”服务要求,2017年“情满旅途”活动主题为:亲情伴春运,温暖在旅途。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拓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多种售票服务;要提高客运服务标准,为旅客候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加强引导,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特别要做好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军人购票优先和儿童优待票政策,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运输市场监管。春运期间,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输市场监管,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加强运输市场特别是汽车站的源头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正常秩序。二是重点查处无证经营、乱班乱线和甩客、卖客等不法行为。三是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执行票价政策,严禁随意涨价,配合物价部门查处违价乱价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现场管理和源头管理,确保班次正常安全有序运行。五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优质服务。

六、加强宣传,及时报送春运信息

(一)加强春运宣传报道一是做好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宣传。积极参与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活动网址为:http://chunyun.itsc.cn,公众微信号二维码见附件3),各单位和运输企业应于113日前完成网址链接,并适时推送活动信息,引导更多旅客参与活动,为活动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做好春运宣传海报张贴工作。在汽车站、渡头等重点区域及时张贴交通运输部组织设计的春运宣传海报,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做好“情满旅途”活动宣传。各单位要围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组织媒体广泛报道改进提升春运服务有关情况,特别是在售票、候乘、信息发布、路网运行保障、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鲜活案例和感人事迹进行重点报道,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同时,要统筹做好领导督查春运、春运安全检查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四是做好新闻素材收集报送。各单位要广泛收集春运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尤其是在推进不同运输方式服务衔接、改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方面的创新举措,深入挖掘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将新闻素材发送至县局办公室,县局将择优推荐给省、市、县报道。各单位在春运期间报送稿件总数原则上不少于5篇,特别是在春运首日、春节前客流高峰日、除夕、春节假期结束日、春运结束日等重点时段,重点上报。

(二)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春运信息。一是明确工作联络信息。为便于交流,县局开通了衡东春运工作QQ群(群号为:545233884),请各单位信息联络员及时加入,并于2017113日前,将春运值班表报局春运办。二是及时报送春运工作信息。结合春运工作实际,及时梳理总结贯彻落实春运工作部署要求、改进提升春运服务、保障运输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特别是在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安全督查、应急反应等方面好做法、好经验。县运管所、县港航所要汇总当天运力投放、运输量情况,每天下午16:45前将当天的有关工作信息报县局邮箱,同时分别报市运管局、市海事处。县运管所要按上级要求部署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经济运行动态监测机制,及时上报相关动态信息。三是及时报送安全事故信息。县运管所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运发〔201595号)的规定及时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县港航所要按规定及时将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上报市海事处,同时抄送局春运办。四是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县局报送春运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五是及时报送值班信息和春运总结。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进行全面总结,于2017220日前报县局春运办。

市局值班电话:0734-8868382,传真0734-8850072

市局道路运输科(春运办):电话兼传真8850087,                                              邮箱:hyscyb2016@163.com;

县春运办电话:5222451传真5231839

            邮箱:hy3hdx@163.com

县道路运输投诉电话:5222498

县水路运输投诉电话:5180816

县城市公共客运投诉电话:5238319

附件:1.进出广东春运证式样

2.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17年春运证明式样

3. 2017年“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公众微信号二维码

 

衡东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20171 10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