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0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行动,特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926——1231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刻汲取“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整治事故隐患,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三、组织领导

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思源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安全股股长彭建新兼任。

四、整治内容

(一)企业方面: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安全操作章程,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1、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2、“五不两确保”落实情况;

3、资质审验、设备检测、安全设施配备及安全投入情况;

4、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5、清理挂靠经营、危货运输异地经营情况;

6、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作用发挥情况;

7、站场管理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落实情况;

8、客渡船签单发航、农村中小学生乘船交接、乘客穿(拿)救生衣,乘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9、渡口码头硬化、“三牌一线”、客渡船船体质量、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配备、消防救生设备、船舶标识和客渡船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10、水上监控工作履职情况;

11、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情况,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情况;

12、施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资质、安全员配备、机械设备运行等情况;

(二)行业方面:

各单位务必把安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认真总结梳理本部门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保问题隐患“有人管、管到位”。局里将组织人员对以下工作内容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查分组表见附件)。

1、各单位四季度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文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和《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衡办发〔201618号)贯彻落实情况;

4、省、市、县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三大行动”开展情况;

6、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

7、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依法治安、严格执法”的工作思路,狠抓安全监管,注重工作落实。要采取地毯式的排查方式全面铺开,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做到级级有任务、人人有压力。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督查检查,做到全员动员、全员出动。要将“百日大整治”、“三大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将专家检查和执法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将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合力、切实治理隐患、切实解决问题。

(三)强化沟通,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百日大整治”工作方案,于930日前报送县局安全股备案。在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百日大整治”书面总结,于1210日前上报县局安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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