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 知

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8-02-02

 

 

 

东交旅〔201811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  

 

县公路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2018年春运从21日开始,3月12结束,为期40天。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2274号)和省市县春运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18年春运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的第一个春运,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县交通运输和旅游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精心谋划,完善协调机制,按照“安全第一、方便快捷、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切实抓紧抓好各项春运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春运领导机构。县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单外香任组长,向献民、陈剑明、罗清平、罗根平、单外平(常务)、陈红卫、李华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局业务指导股),阳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专人专抓,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春运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春运联动机制。县局承担全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全县春运相关工作。交通运输和旅游系统要完善春运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道路水路客运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春运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和救助船舶状态良好、应急物资充足,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

三、加强统筹协调

(一)统筹做好道路客运运输组织。据统计预测,2018年衡阳市春运旅客发送量将达到965万人次,同比下降2.5%。总体来看,客运总量下降,但结构发生变化。2018年春节较晚,节前客流相对平缓,节后客流叠加、高峰压力大。自驾出行持续增多,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任务加重。各单位要对本本单位职能职责进行仔细分析和研讨,制订春运工作方案,合理调整班线、班次,科学安排运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与高铁站运输服务衔接,针对高铁运行图旅客列车增开、调整以及临时列车开行情况,统筹安排道路运输运力,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二)切实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海事部门要督促水运企业严格落实水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水路运输组织,强化水上安全监管,提高水上运输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水路运输秩序。

(三)保障节假日重点物资运输。在做好春节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积极做好煤炭、化肥、粮食、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的运输,切实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四、提高应急能力

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往年春运应急运输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应急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应急运力储备。要认真监测客流变化情况,如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以便启动应急预案。

五、严抓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全力打造“平安春运”。要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落实安全监管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监明电〔201631号)和省19条、市36条要求,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查找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应急处置,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督促汽车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码头和罐区管线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加强动态监管,“两客一危”车辆上网率必须达到100%;要严格考核驾驶员安全告知制度落实情况,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全面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乡镇落实水运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强化渡口渡船的现场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以“四类重点船舶”即客渡船、危险品运输船、砂石运输船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运输船舶为重点,全面加强水路安全监管,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严禁超载运输,严禁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组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七、全面排查隐患

全力落实省交通运输厅“隐患清零行动”,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对投入春运的车、船的技术状况,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运输、消防、救生、安检查危等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各单位领导要深入基层,搞好现场检查与指挥,对重点单位、重点码头、车站、事故多发路段及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要分工负责、分片包干、明确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春运安全顺利进行。县春运领导小组、县局将对各单位春运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春运组织领导、运力安排、安全措施落实和现场管理等方面工作。

八、提高应急能力

公路部门要完善冰雪雨雾、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春运前要对陡坡、急弯、重点路段、渡口连接道路、桥梁、涵洞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在公路交叉路口、陡坡、弯道要设置醒目的路牌标志,备好砂石、草包等防冻防滑物料;要加强路政管理,加大路政日常巡查力度,并配合有关部门清理“马路市场”,确保道路畅通。春运前夕,质安部门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已投入运营公路的施工应一律停止(突发事件应急抢修施工除外),迅速清理施工现场,恢复交通,不能因修路而造成拥堵。

九、提高服务质量

(一)进一步完善售票服务。进一步扩充互联网售票系统处理能力,丰富支付手段,提升购票体验;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维护正常的售票秩序;要采取设立专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继续为务工人员、学生和边远地区旅客提供购票服务。道路客运要进一步优化联网售票服务,扩展联网售票覆盖范围,切实为旅客出行提供便捷、高效的票务服务。

(二)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运力安排、班次调整、客票余额、公路路况、交通管制、分流绕行等各类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汽车站、码头等客运枢纽要规范指引标志设置,方便旅客候乘、中转和集散。

(三)进一步改善候乘环境。各车站、码头要努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在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环境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的基础上,积极为旅客提供无线上网、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特色服务。在重点场站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要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要加强对车站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净化治安环境,维护优良的社会秩序。

(四)进一步发挥志愿者作用。交通运输、工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要积极组织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制定服务方案,组织业务和安全培训,安排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便民利民、帮扶重点旅客、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工作。各级春运办要积极指导和支持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协调被服务单位加强日常保障,提供餐饮、休息场所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将志愿活动纳入春运总结和表彰范围。

(五)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非法行为,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旅客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提前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

(一)加强春运宣传报道一是做好春运宣传海报张贴工作。在汽车站、渡头等重点区域及时张贴交通运输部组织设计的春运宣传海报,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做好“情满旅途”活动宣传。各单位要围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组织媒体广泛报道改进提升春运服务有关情况,特别是在售票、候乘、信息发布、路网运行保障、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鲜活案例和感人事迹进行重点报道,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同时,要统筹做好领导督查春运、春运安全检查等活动的宣传报道。三是做好新闻素材收集报送。各单位要广泛收集春运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尤其是在推进不同运输方式服务衔接、改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方面的创新举措,深入挖掘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将新闻素材发送至县局办公室,县局将择优推荐给省、市、县报道。各单位在春运期间报送稿件总数原则上不少于5篇,特别是在春运首日、春节前客流高峰日、除夕、春节假期结束日、春运结束日等重点时段,重点上报。

(二)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春运信息。一是明确工作联络信息。为便于交流,县局开通了衡东春运工作QQ群(群号为:699534850),请各单位信息联络员及时加入,并于201822日前,将春运值班表报局春运办。二是及时报送春运工作信息。结合春运工作实际,及时梳理总结贯彻落实春运工作部署要求、改进提升春运服务、保障运输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特别是在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安全督查、应急反应等方面好做法、好经验。县运管所、县港航所要汇总当天运力投放、运输量情况,每天下午16:45前将当天的有关工作信息报县局邮箱,同时分别报市运管局、市海事处。县运管所要按上级要求部署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经济运行动态监测机制,及时上报相关动态信息。三是及时报送安全事故信息。县运管所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运发〔201595号)的规定及时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县港航所要按规定及时将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上报市海事处,同时抄送局春运办。四是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县局报送春运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五是及时报送值班信息和春运总结。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进行全面总结,于2018312日前报县局春运办。

衡阳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8850087(兼传真),电子邮箱:hyscyb2016@163.com

值班电话:0734-8850087(上班时间);0734-8868382(非上班时间)。

县春运办电话:5222451,传真5231839

            邮箱:hdcygz@163.com

县道路运输投诉电话:5222498

县水路运输投诉电话:5180816

县城市公共客运投诉电话:5238319

衡东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201821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  县政府办

衡东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办公室   2018 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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