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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11-12
关于印发《衡东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衡东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0月24日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改,进一步推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加强行业监管,打击行业乱象,不断建立健全行业乱象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推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净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认真查摆行业各领域存在的乱象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面貌不改变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彻底改变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乱象,规范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秩序。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治乱工作,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单外香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罗根平任常务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扫黑办,由副局长罗根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整治行动,督促推动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局属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交通运输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治情况至局扫黑办。
四、整治内容和整改措施
(一)整治内容:在火车站、汽车站,通过微信群、QQ
群等搭建人数众多、层级明显、有组织性的拉客团伙组织,长期从事非法营运,攫取利润,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行为;巡游出租车不打表、喊价、拒载、绕道;出租车在县城区内乱停乱靠,影响交通秩序;班线车不进站、站外上客;公交车停靠点长期被私家车占用,导致公交车无法进站停车。
整治措施:1.开展客运市场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巡游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2.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乱停乱放的巡游出租车予以处理。3.加强路面巡查和执法,规范班线车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及站外上客等行为。4.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占用公交停车站点的私家车予以处理。
责任领导:陈剑明 罗根平
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城市公共客运服务中心
责任股室:办公室、安全股、法规股
(二)整治内容:重点排查在客运、出租车行业拒不
配合行政检查和执法,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甚至雇佣“打手”对检查执法人员进行人身威胁的涉黑涉恶势力;长期盘踞某一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
整治措施:1.加大摸排力度,建立线索摸排台账,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基本信息。2.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落实线索移交制度。3.加大执法力度,配合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行为予以严惩并依法打击。
责任领导:陈剑明 罗根平
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城市公共客运服务中心
责任股室:办公室、安全股、法规股
(三)整治内容:整治非法砂石码头,清理“僵尸船”、
非法趸船。
整治措施:1.出台整治非法砂石码头方案,规范砂石码头管理,取缔非法砂石码头。加强对运砂船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签单发航制度,严禁运砂船超限超载。协助有关部门加快非法砂石码头关停复绿工作。2.出台联合整治方案,对辖区所有船舶进一步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僵尸船”的基本信息(船舶所有人、船舶现状、停泊地点等),并建档造册;要求辖区内的“僵尸船”与船主签订限期自行安全处置协议;对逾期无人认领及逾期未自行安置的船舶,要依法强制拆解;各乡镇结合当地水域情况,划定安全停泊区,健全配套停泊设施,规范停泊行为。3.加大航道非法趸船的清理力度,尤其是重要水域的清理整治。
责任领导:单外平
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
责任股室:安全股、业务股
(四)整治内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公司出借资质;交通建设项目转包及非法分包。
整治措施:1.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有效遏制挂靠出借资质行为、转包及非法分包行为。2.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实施《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管理办法》,坚决兑现对违规单位及个人的惩处,逐步实现人员履约监管数据和信用评价数据互联互通,强化人员履约考勤成果的运用,形成规范、透明、科学、公正、权威的管理闭环。3.加强社会监督,县局按职责接受挂靠出借资质方面的举报,通过动态调整信用等级、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单位。
责任领导:向献民
责任单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责任股室:基建股
(五)整治内容: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垄断工程材料供
应、强揽工程的行为;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项目建设等过程中无理取闹,动则闹事等现象;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整治措施:1.在全县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恶意扰乱建设市场秩序和建设环境等突出问题,查处一批,通报一批,形成政策效应。2.开展招标投标集中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串标围标、招标代理机构伙同评标专家操纵招投标的恶意竞标行为。3.开展建设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一批恶意扰乱建设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向献民 单外平
责任单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水运事务中心
责任股室:基建股、安全股、业务股
(六)整治内容:乱建乱设非公路标识标牌;恶意损坏、
偷盗公路附属设施行为;公路上占道经营;着力查处冲关拒检、暴力抗法、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等违法行为,坚决整治为超限超载车辆充当“保护伞”、治超不作为等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宣传,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清理乱建乱设的非公路标识标牌。加强路政执法力度,加强路域环境整治。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行为,树立依法护路的法治导向。3.严肃查处执法人员乱罚款、乱收费、办理罚款“月票”“年票”、为超限超载车辆充当“保护伞”、治超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净化治超执法环境。
责任领导:向献民
责任单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责任股室:基建股、业务股
五、方法步骤
本次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中旬)。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整治重点,要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进行部署。加强宣传发动,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举报、行业乱象治理。
(二)全面整治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各单位对发现排查的行业乱象集中攻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整治到位;难以在2019年12月上旬前整治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治措施及整治时限,报县局审定。移送有关部门查办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建立专门的工作台账,及时更新查办进度。局扫黑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
(三)健全机制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底)。按照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不断总结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成效、完善新举措、健全新机制,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各单位要以前期建立的协同整治、联合执法等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为基础,联合公安等部门建立完善定期会商、联动协调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乱象不反复、市场秩序健康发展,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被彻底铲除。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要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宣传发动,加大保障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形成整治工作整体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对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集中力量具体开展整治行动。县局分管领导、相关责任股室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并汇集面上情况、数据,对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失职渎职的,要较真碰硬问责,确保专项整治见成效。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衔接配合与沟通协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推动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本单位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典型做法和工作亮点等工作信息,要及时报送县局扫黑办,联系人:谭艳平,联系电话:13873482574,邮箱5060167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