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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16
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了我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反思自身差距、研究问题整改,高位推动部署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和的干劲,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第一轮督察反馈后,湖南省仍有一些地方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拖拉应对整改工作。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时,没有真正形成自觉行动,部分整改工作抓得不紧不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二、整改目标
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努力打造"环境优、产业兴、企业旺、实力强、百姓富、社会安"的县域经济强县,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衡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面深化思想认识。县委、县政府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整改的首要任务,先后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调度会,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个谈认识、查不足,在深刻反思中找准找实了自身差距。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纳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推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生环委全体成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制定了生态环境周末会诊实施方案并形成长效机制,书记、县长及其他县级领导深入现场一线,靠前指挥督战,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高位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环保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分乡镇和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二大类,实行百分制考核,设立奖惩措施。
(三)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了《衡东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衡东县一般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明确、压实了各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问题交办、跟踪调度、督查考核、验收销号相关制度,形成工作闭环,并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了整改任务包保责任制度,各整改任务明确1名牵头县级领导,严格落实"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领导、一个专班"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担。
(四)深入推进污染防治。保持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韧性和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发生根本性改善。水环境质量方面,考核我县的5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连续4年保持在Ⅱ类水平,县城区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2年优良天数比例为90.1%,较2016年提高13.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8,较2016年改善33.2%,PM10平均浓度为44ug/m3,较2016年下降39.7%,PM2.5平均浓度为30ug/m3,较2016年下降38.8%。
(五)扎实推进督察整改。衡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2017年以来,我县累计接收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214.5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1件,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1件,共计216.5件。我县持续加大整改力度,累计投入资金约2.2亿人民币,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除2018年省环保督察、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乡镇污水处理厂问题和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5个共性问题外,其余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阶段,衡东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污染防治攻坚的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734-5222473
衡东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