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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09-08
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指南
一、超市简介
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是按照"一个平台、全省共用、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运营、服务和监管,实行统一平台支撑、统一事项管理、统一入驻服务、统一网上交易、统一投诉处理、统一信用监管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的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和监管平台。
本中介超市建设全省统一的中介机构信息库、统一中介从业人员库、统一的中介服务项目库、统一的中介服务诚信库等数据库,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为有关市场主体提供竞价选取、随机选取、直接选取以及其他公开选取方式,促进以信用和质量评价为择优导向,打造公平竞争、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本中介超市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常态开放、动态入驻。入驻本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可在全省范围内依法开展从业活动,自主参与竞争。
二、选取方式
按照委托人提出申请,中介机构自愿报名的原则,在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注册地为省本级的委托人,原则上由省中介超市运行机构负责组织公开选取;注册地为市县级的委托人,原则上由注册所在地中介超市运行机构组织公开选取。
委托人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主要有以下方式:
(一)随机选取。适用于采购价格明确,不需要竞价比价的项目。中介超市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从报名参与的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中选方。
(二)竞价选取。适用于所有在中介超市选取的项目。中介超市采用竞价比价的方式选取确定中选方。委托人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或者自行确定初始价,中介机构在报名时一次性报出不可修改的报价,中介超市按最低报价中选原则自动确定中选方。如果最低报价相同的,则选取信用等级最高的为中选方;如果信用等级出现并列最高的,则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抽取中选方。
(三)直接选取。适用于使用社会性资金的采购项目。委托人填报有关项目信息,向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发出邀请,直接在报名的中介机构中选取。
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项目原则上不能采取直接选取方式选取中介机构,政府督办的紧急需求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经省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确认的公开选取方式。
三、委托人入驻指南
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已上线试运行。届时,委托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中介服务项目,必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委托人需要正式进驻中介超市后,方可开展中介机构的选取。为做好委托人进驻中介超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流程
1、入驻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委托人以注册的方式入驻中介超市。
委托人需对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同意遵守中介超市的监督管理规定。
全省委托人可通过中介超市向中介机构购买作为行政管理受理条件的各类技术、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
2、入驻条件
全省辖区内购买有关中介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
3、办理流程
a、委托人访问中介超市门户网站(http://zwfw-new.hunan.gov.cn/hn-zjcs-qt/home),在首页点击【委托人入驻】按钮,按要求填报本单位基本信息、采购受托人员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交入驻申请。
委托人在中介超市办理业务主要涉及采购管理人(单位账号,账号名为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采购受托人(个人账号,账号名为采购受托人身份证号码)两个角色,采购管理人可以查看本单位所有项目情况、各个采购受托人所负责的项目情况;采购受托人仅可以管理自己负责的项目。
委托人入驻申请填报的信息包括委托人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采购管理(联系)人和采购受托人(业务授权人)等内容。根据单位需要,一个采购管理人可以配置多个采购受托人(业务授权人)。
b、委托人提交入驻申请后,由中介超市运行机构对有关内容和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形式要件核验。委托人可通过机构名称和入驻办件号进行进度查询。
c、中介超市运行机构核验通过后,委托人采购管理人和采购受托人将分别接收到账号激活短信,采购管理人和采购受托人需根据短信指引完成账号激活并设置密码。
d、激活后,采购管理人和采购受托人可通过各自的账号登录中介超市办理业务。
4、申请材料
委托人提交入驻申请时应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对应环节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基本信息 | 统一社会会信用代码证 | 法人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注:委托人可选择调用本机构电子营业执照,无需重复上传。 若单位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发送邮件到中介超市邮箱(hn_zjcs@163.com)说明情况,由中介超市技术团队分配临时代码。 |
采购受托人信息 | 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 下载系统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
(二)、变更办理
1、办理原则
已入驻的委托人单位及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更新等,应及时在中介超市系统办理变更。
2、办理流程
a、委托人采购管理人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采购专属网页的【我的资料】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应变更信息,提交变更申请。
b、委托人提交变更申请后由中介超市运行机构进行形式核验,核验通过后,变更信息生效。
(三)、注意事项
1、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请各委托人迅速组织人员填报申请资料,并办理进驻中介超市相关事宜。因未及时办理进驻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2、委托人申请进驻中介超市时,须上传的相关文件应是高清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晰的申请,将不予通过。
3、委托人申请进驻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予以通报批评。
4、委托人进驻中介超市后,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维护,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信息。
5、委托人进驻中介超市后,应妥善管理本单位的登录账户和密码,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和不良影响,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四、中介机构入驻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统称中介超市)操作,明确业务办理流程,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统称《管理办法》)中关于中介机构入驻指引如下:
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已上线试运行。届时,委托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中介服务项目,必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委托人需要正式进驻中介超市后,方可开展中介机构的选取。为做好委托人进驻中介超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流程
1、入驻原则
中介超市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常态开放、动态入驻。中介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入驻中介超市,签订承诺书,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意遵守中介超市监督管理相关规定。
本中介超市所称中介机构,是指依法登记设立,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为委托人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机构。
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律法规、业务规则、保密规定和职业道德,已发开展中介服务业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其他责任,自觉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2、入驻条件
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经依法登记设立,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从业资格;
b. 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c. 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请材料
中介机构提交入驻申请时应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对应环节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基本信息 | 营业执照 | 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中介机构可选择调用电子营业执照,无需重复上传。 |
资格信息 | 资质(资格)证书 | 提供单位相关资质(资格)证明 ,可选择调用本机构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无需重复上传。 |
业务授权人 | 业务授权人社保记录 | 员工社保缴纳证明(1、新成立机构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可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并为真实性负责; 2、疫情特殊时期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可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并为真实性负责;3、退休人员由入驻机构提供其存在劳务关系的书面说明,并为真实性负责)。 |
中介机构授权委托书 | 下载系统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 |
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社保记录 | 员工社保缴纳证明(1、新成立机构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可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并为真实性负责;2、疫情特殊时期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可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并为真实性负责;3、退休人员由入驻机构提供其存在劳务关系的书面说明,并为真实性负责)。 |
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证书 | 提供从业人员有关执业(职业)资格证明。 |
4、办理流程
(1)、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前,需在湖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auth.zwfw.hunan.gov.cn/oauth2/register/register.html)办理法人账号注册,在注册页面中,点击【企业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企业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完成法人账号的注册。
(2)、中介机构访问中介超市门户网站(http://zwfw-new.hunan.gov.cn/hn-zjcs-qt/home),在首页点击【中介机构入驻】按钮,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后,按要求填报机构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信息、业务授权人、从业人员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签订承诺书,提交入驻申请。
中介机构业务授权人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以上单位任职,系统自动核验填报的人员身份证号码是否已登记存在,若已存在,则无法提交下一步操作。
(3)、中介机构提交入驻申请后,注册地为省本级和外省市的中介机构,由省中介超市运行机构负责核验;注册地为本省市州、县市区的中介机构,由注册所在地中介超市运行机构负责核验。
(4)、运行机构核验通过后,中介机构自动入驻中介超市并收到短信通知。
5、新增资质信息
(1)、办理原则
已入驻的中介机构,新增加的资质服务信息,应及时在中介超市系统办理新增。如因未及时办理新增,造成机构相关损失的,由机构自行承担。
(2)、办理流程
a、中介机构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中介专属网页的【我的资料】、【资质信息】栏目,点击【新增资质信息】按要求填写相应资质信息,提交新增申请。
b、中介机构提交新增资质申请后由中介超市运行机构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新增资质信息才能生效。
(二)、变更办理
1、办理原则
中介机构资质(资格)、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执业(职业)人员注册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在中介超市系统办理变更。如因未及时办理变更,造成机构相关损失的,由机构自行承担。
2、办理流程
a.中介机构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中介专属网页的【我的资料】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应变更信息,提交变更申请。
b.中介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后由中介超市运行机构进行形式核验,核验通过变更信息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