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准备工作的通知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衡东县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请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做好信用信息归集的有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县信用办和平台公司技术人员计划11月底至12月20日逐一对各成员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双公示、信用产品应用等进行操作培训。
2、各成员单位要在11月28日前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本单位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同志、牵头股室、责任股室、联络员。
3、根据国家、省、市、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12月20日前出台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推进信用建设的工作意见或相关机制,以及制定相关信用管理制度。
4、请各成员单位于11月28日前按照信用信息目录清单(附件一)中所有九类信息归集电子档的准备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一是行政许可信息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作出行政许可,包括备案、核准、许可等类型;二是行政处罚信息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三是按照本行业(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要求,尚处于有效期内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四是当前处于有效期内的重点职业人群证照信息;五是2018年度以来本行业(领域)开展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六是2019年1月1日以来本行业(领域)开展日常双随机监督抽检结果信息;七是2019年1月1日以来,本行业(领域)由行政相对人签署的审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承诺、行业自律承诺等信用承诺信息;八是2018年以来由本行业(领域)认定的荣誉标准信息。
5、政府序列的成员单位今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进入县委县政府的绩效考核。上述内容为今年考核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