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衡东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6

关于审批《衡东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东县民政局: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衡东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34号)。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年21号令);

二、审批条件

(一)长沙金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衡东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二0一五年八月三十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东政函[2015]48号文件等相关附件资料;

(二) 衡东县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财政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查意见函;

(三)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衡东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编号:[2016]01号)

    三、审批内容

    (一)项目名称:衡东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衡东县吴集镇五里坪村相关地段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占地19917平方米,将县中心敬老院、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光荣院、军休所、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单位建设于一体,编制床位数380张。总建筑面积14400平方米,其中新建中心敬老院一栋,4层,180张床位,建筑面积为5400平方米; 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一栋,4层,100张床位,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光荣院一栋,4层,100张床位,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一栋,4层,建筑面积为3600平方米(包括军休服务中心700平方米、衡东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600平方米、医疗康复中心1200平方米、食堂等附属用房1000平方米、管理用房1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绿化、活动场等附属工程。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支持、县财政配套及自筹。

(五)建设工期:2016年1月-2018年2月。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七)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报我局另行核准。

    四、审批效力

    (一)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0一六年一月六日

                                                       报:市发改委、县政府

送:县政务中心、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 、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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