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县“洣水新城”商住住宅小区一期2#、4#楼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1

关于衡东县“洣水新城”商住住宅小区一期2#、4#楼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湖南厚道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衡东县“洣水新城”商住住宅小区一期2#、4#楼建设项目备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项目符合备案条件,准予备案。现就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条第三款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第二条第三款“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年21号令);

3、《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

4、《衡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衡政办发[2005]17号);

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二、备案条件

1、湖南厚道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报告和填写的备案申请表;

2、衡东县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查和审批意见;

3、关于衡东县“洣水新城”商住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批复(编号:东发改能评[2016]06号);

4、湖南厚道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暂定资质证、资信证明等资料。

三、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衡东县“洣水新城”商住住宅小区一期2#、4#楼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衡东县河西新区衡东大道以北、学府路以东、沿江路以西相关地段。

3、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278.5亩,总建筑面积为702186.55平方米,一期2#、4#楼总建筑面积为30672.96平方米,其中2#楼建筑面积为15879.22平方米,层数2+14F(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972.44平方米;住宅84套,建筑面积10906.78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为14793.74平方米,层数1+18F全部为住宅,共108套。

4、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64862.11万元,一期总投资10330.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5、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报我局另行核准。

四、备案效力

1、请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城乡规划、安全生产等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2、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本备案文件有效期2年,自下发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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