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县“洣水新城”二期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来源: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6-10-31

关于衡东县“洣水新城”二期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湖南厚道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们报来的《关于衡东县“洣水新城”二期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备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项目符合备案条件,准予备案。现就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第二条第三款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第二条第三款“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年21号令);

3、《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

4、《衡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衡政办发[2005]17号);

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二、备案条件

1、业主提交的申请报告和填写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2、衡东县规划局(东规选[2016]32)、国土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查意见、公司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资信证明等资料

3关于《湖南厚道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衡东洣水新城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批复(编号:[2016]06)。

三、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衡东县“洣水新城”二期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衡东县河西新区衡东大道以北、学府路以东、沿江路以西。

3、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占地278.5亩总建筑面积为702525.55,二期工程建筑面积为42589,其中5#楼建筑面积14196.3㎡,层数2+26F(2层商业面积1459.3㎡,26层住宅12737㎡,计78套住宅);6#楼建筑面积14196.3㎡,层数2+26F(2层商业面积1459.3㎡,26层住宅12737㎡,计78套住宅); 10#楼建筑面积14196.3㎡,层数2+26F(2层商业面积1459.3㎡,26层住宅12737㎡,计78套住宅)。

 4、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63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5、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报我局另行核准。

    四、备案效力

    1、请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城乡规划、安全生产等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2、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势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本备案文件有效期2年,自下发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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