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衡东港大浦港区一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来源: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6-06-23

关于审批《衡东港大浦港区一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市发改委:

衡东县衡东港大浦港区一期工程(即大浦千吨级码头工程)已列入我省水路交通十三五建设规划,是我市县水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该项目位于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崔家湾附近,湘江干流右岸,随着湘江航道整治工程的实施和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能够加强衡东与长株潭、洞庭湖区、长江沿线城市空间上的无缝对接,成为推进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我县已委托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衡东港大浦港区一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是:一是贯彻落实湖南省水运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的需要;二是服务衡东县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整合岸线资源,优化港口结构的需要;四是腹地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

二、项目地理位置

拟建大浦港区码头一期工程位于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崔家湾附近,湘江干流右岸。工程距大浦镇约1.5km,距衡东工业园约4km,距衡阳市约21km,距衡东县城约22km,顺湘江上距土谷塘航电枢纽约70km,下距大源渡航电枢纽约31km,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后方集疏运可通过进港道路与省道S315线、京广铁路、京珠高速、衡炎高速相连接。

三、项目主要指标和设计依据

项目拟新建2个1000吨级(水工兼顾2000吨级)泊位,设计年吞吐量140万吨,使用岸线长度200米,设计高水位56.09m、低水位47.79m。主要建筑物:综合楼、仓库、候工楼等。主要机械设备:10t-22m固定吊(带抓斗)、10t-22.5m桥式起重机、30t汽车、装载机、移动皮带机、地磅。

设计依据(不限如下):

《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J212-2006)

《内河航道与港口水文规范》(JTJ214-2000)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1-2010)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2-2009)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0176.76万元,其中建安费7760万元。资金来源:除省定额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

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年。

六、经济效益评价

从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指标来看,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基准收益率,效益费用比大于1,经济净现值大于0。敏感性分析表明,全部工程在最不利组合同时发生的情况下(即效益下浮15%,同时投资及费用上浮15%),其效益费用比仍大于1。说明该项目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

现随文上报《衡东港大浦港区一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请予以审批并呈报省发改委。

妥否,请批示!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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