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衡东县卫生计生领域2016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7

关于转发下达衡东县卫生计生领域2016年第一批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衡东县甘溪镇卫生院: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下达卫生计生领域2016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衡发改社[2016]13号)精神,现将卫生计生领域2016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单位,请按工作计划和要求抓紧安排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接到投资计划后,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快资金拨付。年底前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完成要达到80%以上,请按照上述目标,狠抓投资计划执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效率,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着力解决薄弱环节。要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改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设施条件。乡镇卫生院建设资金要优先安排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配电、环境等辅助设施建设;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每套原则上不超过35平方米,并配备必要生活设施。所有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建设内容、性质、规模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三、县政府要抓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的落实,建设资金不得留有缺口。不得要求项目单位筹集配套资金。禁止项目单位负债建设。地方政府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并减免各种配套费用,降低建设成本。

四、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的指导和协调,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严格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实行招投标。本次中央预算内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以及交纳租金等费用。

五、严格按照本投资计划执行。我局会同卫生部门适时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管、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效益。请你单位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省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现场督办等措施,限期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的要及时调整投资计划,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扣减、收回、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并相应问责。

 

附件:衡东县卫生计生领域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5月17日

衡东县卫生计生领域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规模(m3 投资计划(万元) 建设内容
合计 新建 改造 合计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投资 地方投资
衡东县甘溪镇卫生院并周转宿舍 改扩建 1100 800 300 350 210 140 土建施工含周转宿舍4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