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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03-13
东发改备[2020]11号
关于变更湖南锦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锦泰花园"
27#、30#栋建设项目备案证明相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锦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变更湖南锦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锦泰花园"27#、30#栋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变更为拟占地2338.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8071.1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变更为:27#栋占地1300.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475.28平方米(1+31层,1为地下室建筑面积4078.80平方米,地上1层为架空层建筑面积538.64平方米,地上2至31层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34857.84平方米);30#栋占地面积1038.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95.82平方米(1+26层,1为地下室建筑面积3978.50平方米,地上1层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09.41平方米,地上一层为架空层建筑面积23.04平方米,地上2至26层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3684.87平方米)。
三、其它事项按东发改备[2019]154号内容执行。
请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该项目前期报批资料变更及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城乡规划、安全生产等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3日
报:市发改委、县政府
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
统计局、应急管理局